证券代码:000603 证券简称:盛达资源 公告编号:2021-038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 日在北京
市丰台区南方庄盛达大厦二楼会议室现场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本次
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5 月 26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监事 3 名,实
际参加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高国栋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选举高国栋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监事会届满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附件:监事会主席简历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日
附件:监事会主席简历
高国栋,男,1962 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甘肃省定西
双象车辆有限公司(甘肃省定西车辆厂改制)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本公司第六届、第七届监事会监事以及第八届、第九届监事会主席。现任盛达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000995.SZ)监事会主席,内蒙古矿业联合会副会长,内蒙古银都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内蒙古天成矿业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高国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与公司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外,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本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列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