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599 股票简称:青岛双星 公告编号:2018-018
债券代码:112337 债券简称:16双星01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工作,有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17年12月18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2、2017年12月18日,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
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
3、2017年12月18日,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4、2017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办公
自动化平台(OA)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5、 2017年12月29日,公司收到《青岛市政府国资委关于青岛双星股份
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
6、2018年1月15日,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并
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自查报告进行公告。
7、2018年1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均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 限制性股票授予的情况
1、授予日:2018年1月22日
2、授予价格:3.14元/股
3、限制性股票的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
4、授予数量:1886.8662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67457.89
万股的2.80%。
5、授予对象:本次激励计划向287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1886.8662
万股,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董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具体分配情况如下表: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占授予限制性股票占目前公司股本总
数量(万股) 总数的比例 额的比例
柴永森 董事长 35 1.85% 0.04%
李勇 董事、总经理 30 1.59% 0.04%
刘宗良 董事、副总经理 25 1.32% 0.03%
张军华 董事 25 1.32% 0.03%
周士峰 副总经理 25 1.32% 0.03%
张朕韬 财务负责人 22 1.17% 0.03%
刘兵 董事会秘书 22 1.17% 0.03%
中层管理人员、其他核心骨干 1702.8662 90.25% 2.08%
(280人)
合计(287人) 1886.8662 100.00% 2.31%
6、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整个计划的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7、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方案的限售期、解除限售期: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个月、36
个月、48个月。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授予日起满 24个月后分三期解除限售,每
期解除限售的比例分别为33%、33%和34%,实际可解除限售数量应与激励对象上
一年度绩效评价结果挂钩。具体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 33%
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 33%
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 34%
登记完成之日起6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8、发行限制性股票所募集的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三、 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情况与公司网站公示情况一致性说明
公司于2018年1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对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和授予数量进行调整。鉴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
象名单中,19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其全部限制性股票,公司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315名调整为296名,限制性股票总数
由2000.00万股调整为1933.87万股。
公司于2018年1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向296名激励对象授予1933.87万股限
制性股票。
公司在确定授予日后的缴款过程中,9名激励对象(曹利、邓小强、姜晓亮、
李德凯、刘帆、潘川、唐士星、颜森林、杨金志)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全部授予的限制性股票,1 名激励对象(何智强)放弃认购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47.0038 万股,公司授予的激励对象实际为 287 名,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实际为1886.8662 万股。实际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为在公司网站上公示的人员,即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确定的人员。
四、 本次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8年2月9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
[2018]第ZA10153号《验资报告》,认为:
截至 2018年 2月 8 日止,公司已收到 287 名激励对象认缴股款人民币
59,247,598.68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18,868,662.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
本溢价)人民币40,378,936.68元。截至2018年2月8日止,变更后的公司注
册资本(股本)为人民币835,627,649.00元,累计股本人民币835,627,649.00
元。
五、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18年1月22日,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
上市日为2018年3月1日。
六、 公司股本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更前数量 变更数量 变更后数量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88,801,643.00 18,868,662.00 207,670,305.0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627,957,344.00 0 627,957,344.00
三、股份合计 816,758,987.00 18,868,662.00 835,627,649.00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七、激励对象为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在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前6个月买
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经核查,参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6个月内
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八、收益摊薄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按最新股本 835,627,649 股摊薄计算,
2016年度公司每股收益为0.1141元/股。
九、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权比例变动情况
由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增加至 835,627,649
股,公司控股股东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双星集团”)在授予前持有公司股份212,954,176股,占授予前公司总股本816,758,987股的26.07%,
青岛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双星集团 100%的股权,为公司的
实际控制人。授予完成后,双星集团合计控制公司股份的比例将变为 25.48%,
仍为公司控股股东,青岛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特此公告。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