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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制药:关于拟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7-26

东北制药:关于拟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597      证券简称:东北制药      公告编号:2024-043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回购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5 日召开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购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实施的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及的 25 名激励对象由于辞职、职务变动、退休等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原因,公司拟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涉及股数为 197.50 万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述

  1.2022 年 5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2022 年 5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2 年 5 月 11 日至 2022 年 5 月 20 日,公司对本次拟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

或个人提出异议。2022 年 5 月 26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2 年 5 月 31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 2022 年 6 月 1 日
披露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2 年 7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6.2022 年 7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就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2 年 7 月 22 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了《东北制
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股份总数由原来的 1,347,873,265 股增加至 1,424,383,265 股。
  8.2022 年 9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9.2022 年 9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就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10.2022 年 11 月 4 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了《东北
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股份总数由原来的 1,424,383,265 股增加至 1,434,316,265 股。
  11.2023 年 7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拟回购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2.2023 年 7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拟回购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就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13.2023 年 8 月 1 日,公司披露了《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为 508 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574.5 万股,本次解除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 2023 年 8 月 2 日。

  14.2023 年 8 月 10 日,公司召开了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拟回购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于同日披露了《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15.2023 年 11 月 10 日,公司披露了《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司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及的 31 名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部分或全部已获授但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 5,213,0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434,316,265 股减少至 1,429,103,256 股。

  16.2023 年 11 月 13 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拟回购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7.2023 年 11 月 13 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拟回购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就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18.2023 年 11 月 17 日,公司披露了《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为 116 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472 万股,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
日为 2023 年 11 月 21 日。

  19.2023 年 11 月 29 日,公司召开了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拟回购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于同日披露了《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20.2024 年 7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
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拟回购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1.2024 年 7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拟回购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就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回购注销原因、数量、价格、资金来源

  1.回购注销原因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及的25名激励对象因辞职、职务变动、退休等原因导致个人情况发生变化,根据《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前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上述回购注销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后续将根据实际情况择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事项。

  2.回购数量

  本次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97.50 万股,回购注销股份数量分别占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总数的 2.28%和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14%。

  3.回购价格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事宜已实施完毕,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2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调整为: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2.716 元/股调整至 2.516 元/股;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 2.716元/股调整至 2.516 元/股。

  根据《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结合激励对象发生变化的具体情况,以本次调整后的回购价格 2.516 元/股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活期存款利息之和确定回购注销价格。

  4.资金来源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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