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96、200596 证券简称:古井贡酒、古井贡 B 公告编号:2024-024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公司 2024 年
前三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合并数)为
4,746,493,826.19 元 , 母 公 司 2024 年 前 三 季 度 实 现 净 利 润
3,034,193,557.05 元;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分
配利润为 16,868,757,185.53 元,母公司报表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1,439,295,745.83 元。根据利润分配应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及合
并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可供分
配利润为 11,439,295,745.83 元。
基于对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的信心,为提升公司投资价值,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经营的高质量发展成果,增强投资者获得感,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在确保公司持续稳健经营及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
拟定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 2024 年 9 月 30 日股本
总数 528,600,000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人民币 10.00 元(含税),共
计人民币 528,600,000 元,结余的未分配利润全部结转至下年度。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
东权益的情形。同时,该预案严格遵循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三、本次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股利分配政策,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该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 2024 年实际经营情况及投资者的回报,与公司成长性相匹配,具有合理性,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配预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