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96、200596 证券简称:古井贡酒、古井贡 B 公告编号:2024-008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 2023 年度共实现净利润2,678,579,267.00元,年初未分配利润9,691,022,921.78元,
减去 2022 年度分红派息 1,585,800,000.00 元,母公司 2023 年度可供
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0,783,802,188.78 元。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讨论,为了回报公司股东,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经营成果,同时考虑到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状况,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 2023 年末股份总数 528,600,000 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人民币45.00元(含税),共计人民币2,378,700,000.00元,结余的未分配利润全部结转至下年度。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时,该方案严格遵循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三、本次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股利分配政策,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该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 2023 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及投资者的回报,与公司成长性相匹配,具有合理性,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