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96、200596 证券简称:古井贡酒、古井贡 B 公告编号:2021-016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 2020 年度共
实现净利润1,823,328,951.60元,年初未分配利润6,397,131,020.62元,
减去 2019 年度分红派息 755,400,000.00 元,母公司 2020 年可供股东
分配的利润为 7,465,059,972.22 元。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讨论,为了回报公司股东,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经营成果,同时考虑到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状况,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公司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 2020 年末股份总数 503,600,000 股为
基数,每 10 股派发人民币 15.00 元(含税),共计人民币 755,400,000.00
元。结余的未分配利润 6,709,659,972.22 元全部结转至下年度。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时,该方案严格遵循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三、本次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充分结合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公司在保证公司正常发展的前提下提出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积极回报投资者,兼顾了公司长远发展和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利润分配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