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95 证券简称:宝塔实业 公告编号:2022-050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
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塔实业)于 2021
年 9月22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根据上述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及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鉴于上述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即将届满,为确保本次发行相关工作的顺利推进,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前次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十二个
月,即延长至 2023 年 9 月 22 日。除延长前述有效期外,公司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由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关联董事陈志磊、杨国、李昌盛均应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