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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595 深市 宝塔实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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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塔实业: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06

宝塔实业: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595    证券简称:宝塔实业    公告编号:2022-005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2 年 3 月 28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4 月 2 日以现
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6 人,实际出席董事 6人。会议由董事长陈志磊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表决通过了: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兼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郭维宏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证券事务代表,自本次会议决议之日起生效,任期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特此公告。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日


                  郭维宏先生简历

    郭维宏,男,汉族,1982 年 9 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
高级经济师。历任内蒙古呼伦贝尔市牙克石市乌奴耳办事处团委书记,宁夏天净电能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综合宣传专责,宁夏电投银川热电有限公司秘书、总经理工作部副主任、总经理工作部主任、综合管理部主任,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法务审计部高级经理、法务审计部副部长,现任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郭维宏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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