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95 证券简称:*ST宝实 公告编号:2017-073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股票期权授予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塔实业”、“公司”)完成了《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期权简称:宝实 JLC1,期权代码:037052,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
公司于2017年6月29日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
稿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本计划”)。本计划主要内容如下:1、本计划所采用的激励形式为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其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宝塔实业A股普通股。
2、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总计3,590万股,涉及的
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A股普通股,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
额744,880,250股的4.82%。其中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拟向激励
对象授予1,500万股股票期权,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A股普
通股,约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 744,880,250股的2.01%。
公司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
3、本计划股票期权授予价格为每股4.34元。
4、本计划股票期权对象为公司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层、中层管理人员,总人数为102人。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均未参与本股票期权计划。
5、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激励对象持有的股票期权分三次行权,即各个等待期满后激励对象可分别行权(或由公司回购注销)占其获授总数40%、30%、30%的股票期权。
授予股票期权行权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 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24 40%
期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
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 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36 30%
期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
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 自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48 30%
期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7年6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7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7年6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2017年6月24日,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刊登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和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进行调整,由1369人调整为1249人,本激励计划授出的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总份额不变,仍为3590 万股,限制性股票预留数量由175万股调整为97.7万股。股票期权预留数量由106万股调整为0股。 4、2017年6月24日,公司监事会出具《监事会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认为本次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且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公司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公司于2017年6月13日通过(www.nxz.com.cn)发布了《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将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7年6月13日至2017年6月22日,监事会未收到对于公示的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异议。
5、2017年6月29日,公司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
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7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6、2017年8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
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二、股票期权授予情况
1、授予日:2017年8月14日
2、授予价格:4.34元/股
3、授予数量和人数:本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数量为1500万
股,授予激励对象共102名。
序 获授的股票 占授予股票 占激励计划草
号 姓名 岗位 期权(万股)期权总数的 案公告日公司
比例 总股本的比例
1 赵立宝 董事、董事长 140 9.33% 0.19%
2 周家锋 董事、总经理 100 6.67% 0.13%
3 王静波 拟任董事 20 1.33% 0.03%
4 张立忠 董事 20 1.33% 0.03%
5 卢超 董事 20 1.33% 0.03%
6 霍言 董事 20 1.33% 0.03%
7 张卓 董事 20 1.33% 0.03%
8 杜建文 常务副总经理 80 5.33% 0.11%
9 项新周 副总经理 80 5.33% 0.11%
副总经理、财务
10 冯宇 总监、董事会秘 80 5.33% 0.11%
书
11 郝彭 副总经理 65 4.33% 0.09%
12 徐丽娟 副总经理 65 4.33% 0.09%
13 索战海 副总经理 65 4.33% 0.09%
14 王育才 副总经理 65 4.33% 0.09%
15 贠西宁 副总经理 65 4.33% 0.09%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共15人) 905 60.33% 1.21%
中层管理人员(共87人) 595 39.67% 0.80%
合计 1500 100.00% 2.01%
注:
1、本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
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2、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本计划获授的股权激励的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3、上述激励对象的姓名、职务信息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布;
4、本计划激励对象中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15名在授予日前6个月内,只有副总经
理索战海买入公司股票1000股,其他无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
5、合计数与各子项相加结果的不一致是由于计算尾差造成的。
6、本计划的实施不会存在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的情形。
7、公司历次权益分派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价格和数量不存在影响和需要调整的情况。
三、行权条件
激励对象行使已获授的股票期权需满足如下条件:
(一)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
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
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