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92 证券简称:平潭发展 公告编号:2021-058
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司法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福建山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田实业”)的函告,获悉山田实业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解除司法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解除冻结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 本次解除冻 占其所 占公司
股东 股东或第一 结股份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起始日 解除日期 申请人
名称 大股东及其 (万股) 比例 比例
一致行动人
山田 是 山东省潍坊市
实业 8,680 23.47% 4.49% 2021.08.03 2021.10.26 中级人民法院
合计 -- 8,680 23.47% 4.49% -- -- --
二、股东股份累计冻结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山田实业所持股份累计冻结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累计冻结 占其所持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
(万股) 数量(万股) 比例 比例
山田实业 36,988.9523 19.15% 8,680 23.47% 4.49%
合 计 36,988.9523 19.15% 8,680 23.47% 4.49%
三、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控股股东山田实业为其非控股股东融资业务提供担保质押在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的股份(截至目前共计3,891.4717万股,占山田实业所持本公司股份的10.52%,占公司总股份的2.01%),因其非控股股东存在未能履行融资业务相关协议约定的情形,已被部分实施违约处置且存在继续被动减持的可能,但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实质影响,亦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山田实业及其实际控制人正积极与有关各方进行沟通协商、采取积极措施化解被动减持的风险,后续进展情况将及时告知公司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将持续关注山田实业质押及冻结股份的后续变化情况,督促其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信息请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刊登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