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92 证券简称:平潭发展 公告编号:2020-003
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减持计划提前终止
暨新被动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福建山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田实业”)为其非控股股东融资业务提供担保所质押的公司部分股份,因其非控股股东存在未能履行融资业务相关协议约定的情形,可能继续被质权人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信托”)实施违约处置,拟于2020年2月12日至2020年3月12日,以集中竞价方式被动减持(详见公司2020年1月17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可能被动减持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于2020年2月25日收到控股股东山田实业的告知函,获悉山田实业收到质权人厦门信托提前终止前述减持计划并下达新质押股份处置指令的通知,被动减持计划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福建山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2、股东持股情况:截止本披露日,山田实业持有本公司490,648,10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份的25.40%。
二、前次减持计划进展情况及终止的原因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山田实业未减持公司股份。
因质权人厦门信托将原质押股份处置指令作废并重新下达处置指令,故前次减持计划提前终止并发起新减持计划。
三、新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新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1、减持原因:公司控股股东山田实业将原持有本公司的21,420.89万股股份
质押给厦门信托,为其非控股股东融资业务提供股票质押担保,因山田实业的非控股股东存在未能履行融资业务相关协议约定的情形,山田实业质押的部分股份可能被质权人厦门信托实施违约处置。
2、减持股份来源:非公开发行及司法拍卖所得。
3、减持数量及比例:1931.78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999999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
4、减持方式、区间及价格:根据山田实业出具的告知函,质权人厦门信托拟实施违约处置的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拟处置日期为2020年3月18日至2020年6月18日,拟处置价格为不低于每股2.2元。
(二)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山田实业未曾做出过最低减持价格的承诺,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
四、其他说明和风险提示
1、因山田实业的非控股股东存在未能履行融资业务相关协议约定的情形,其中部分股份被质权人厦门信托实施违约处置而被动减持,且存在继续被动减持的可能。山田实业已于2019年3月1日至9月10日被动减持总计5,453.56万股(详见公司2019年3月4日、3月5日、3月7日、3月13日、5月11日、6月11日、7月12日、8月10日、9月1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被动减持预披露及进展公告)。
山田实业及其实际控制人正积极与有关各方进行沟通、商讨解决相关问题的可行措施,并已函告质权人及提醒各方严格遵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减持股份。后续进展情况,山田实业将及时告知公司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前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的提前终止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亦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
3、本次减持为被动减持,山田实业未提前获悉公司任何重要未披露的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行为。目前公司日常经营及生产活动正常,本次被动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实质影响,亦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督促山田实业及有关各方严格遵守减持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信息请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刊登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山田实业出具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