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92 证券简称:平潭发展 公告编号:2017-001
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及全体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5年7
月13日、2015年8月2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2015年第八次会议和2015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及相关议案,详见 2015年 7月 14 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相关公告。本计划草案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认购了由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设立的兴证资管鑫众2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鑫众23号资管计划”)的次级份额,并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取得并持有公司股票。
鉴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的公司股票锁定期将于2017年1月5日届满,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要求,现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截止2016年1月5日,鑫众23号资管计划已通过二级市场买入的方式完成
股票购买,购买均价18.6995元/股,购买数量4,800,2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
例为0.4970%,鑫众23号资管计划所购买的股票锁定期为2016年1月6日至2017
年1月5日。
根据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
至2015年12月31日的公司股份总数965,890,446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
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变更为1,931,780,892股;
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现金分红。
截止本公告日,鑫众23号资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9,600,432股,占公司当前
总股本的比例为0.4970%。
二、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的后续安排
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兴证资管鑫众2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将
根据员工的意愿和当时市场的情况决定是否卖出股票。
三、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终止和延长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24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
划之日起算,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后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在鑫众23号资管计划资产均为货币性资
产时,该集合计划可提前终止,届时受托资产根据《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约定进行处理。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
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
以延长。
特此公告。
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