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91 证券简称:太阳能 公告编号:2024-90
债券代码:149812 债券简称:22太阳 G1
债券代码:148296 债券简称:23太阳 GK02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6 日召开的第十
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谢正武、王黎、刘斌和兼任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节能财务公司)董事的李芳监事回避表决。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业务概述
公司经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与关联方中国节能环保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节能)的全资子公司节能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将于 2024 年 11 月有效期满,为了确保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能够持续获得良好的金融服务及资金保障,经与节能财务公司协商,拟与其继续签署《金融服务协议》,主要约定公司与节能财务公司友好合作的基础条款。
节能财务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节能的全资子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介绍
(一)基本信息
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是经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具有企业法人地位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财务公司于 2014年 7 月正式成立,现有注册资金 30 亿元人民币,公司的控股股东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是其唯一的股东。财务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91110000717843312W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200H211000001
法定代表人:韩巍
注册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宏业东路 1 号院 6 号楼第 6 层 101
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
(1)吸收成员单位存款;
(2)办理成员单位贷款;
(3)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
(4)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
(5)提供成员单位委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
(6)从事同业拆借;
(7)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
(8)办理成员单位产品买方信贷和消费信贷;
(9)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
(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控股股东: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历史沿革
节能财务公司成立于 2014 年,经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北京
证。节能财务公司目前注册资本人民币 30 亿元,节能集团持股比例为 100%。
(三)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近三年节能财务公司发展正常。2023 年度节能财务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58,135.64 万元(经审计)、净利润 18,973.24 万元(经审计);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节能财务公司净资产 402,465.54 万元(未经审计)。
(四)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节能财务公司与公司同属中国节能控制的企业,为公司的关联方。
(五)关联方失信情况
经查询,节能财务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为节能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存款服务、结算服务、信贷服务及经中国人民银行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其他金融服务。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一)节能财务公司为太阳能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存款服务,存款利率在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上限基础上经双方约定确立。
(二)节能财务公司为太阳能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免费提供付款服务和收款服务,以及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
(三)在符合相关监管条件下,节能财务公司承诺向太阳能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提供优惠于一般商业银行的贷款利率。
(四)节能财务公司为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其他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须符合中国人民银行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就该类型服务规定的收费标准,且将不高于中国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就同类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或节能财务公司向其他集团成员单位提供同类金融服务的费用,以较低者为准。
(一)合作原则
双方同意进行合作,由节能财务公司按照协议约定为公司提供相关金融服务,双方应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共同发展及共赢的原则进行合作并履行本协议。
(二)服务内容
节能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以下金融服务:存款服务、结算服务、信贷服务(在符合相关监管条件下,节能财务公司承诺向公司提供优惠于一般商业银行的贷款利率)、其他金融服务。
(三)交易限额
1.结算服务:在本协议有效期内,节能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的结算服务不收取任何费用。
2.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在节能财务公司日均存款余额原则上不高于 30
亿元;财务公司给予公司的综合授信原则上不高于 70 亿元;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公司当日货币资金余额的 60%。
(四)双方的承诺和保证
约定双方友好合作的基础条款。
(五)保密条款
双方一致同意,对在签订、履行本协议过程中知悉的有关对方的信息、资料、财务数据、产品信息等均应严格保密。
(六)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约都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一方承担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及因主张权利而发生的费用。
(七)协议的期限、生效、变更和解除
本协议经过相关审批流程且经双方签署后生效,有效期自完成各自审批流程且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之日起三年。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双方于 2021 年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同时废止。
(八)争议解决
凡因签订及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或索赔,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均可向公司实际经营所在地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
六、风险评估及风险防范情况
通过查验节能财务公司的《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并审阅节能财务公司的财务报告,公司定期对节能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评估,每半年出具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公司未发现节能财务公司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未发现节能财务公司存在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节能财务公司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要求。
为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与节能财务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公司制定了《财务公司存款的应急风险处置预案》,以切实保障公司资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七、关联交易目的和影响
节能财务公司是经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财务管理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可以为公司提供相关金融服务。公司与节能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是鉴于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并有利于公司优化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依托节能财务公司已经建立的资金系统,可以帮助公司进行资金的划转与管理,节省公司自己建立相关系统的设备与人员开支,还可以通过资金管理,减少遍布全国各地项目公司大额存款的管理风险。
本次关联交易是保证公司良好可持续发展的必要行为;关联交易定价符合市场情况,公允合理;本次关联交易不会损害本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公司不会因此对财务公司形成较大的依赖。
八、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4 年年初至今,公司与中国节能及其下属公司已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为
81,358.31 万元(不包含本笔,不包含以前年度已经审批、在年初至披露日执行的关联交易额度,不包含年度预计范围内的日常关联交易)。
九、授权事项
提请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与节能财务公司签署相关协议。
十、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该事项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事项。
十一、备查文件
(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三)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四)金融服务协议;
(五)财务公司存款的应急风险处置预案;
(六)关联交易概述表。
特此公告。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8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