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重庆桐君阁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923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
证券”)通过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6,584.84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
发行价人民币 13 元。截至 2016 年 5 月 6 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 475,602.92 万元,扣除
发行费用 8,059.58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 467,543.34 万元。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瑞华验字[2016]01640002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 487,632.89 万元,其中,本年度使
用募集资金 45,137.65 万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全
部使用完毕。
(二)2019 年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33 号)核准,本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
值总额不超过 15 亿元的绿色公司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18 日公开
发行第一期绿色公司债券,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50,000.00 万元,扣除与发行相关的费用人民
币 40.00 万元,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49,960.00 万元,2019 年 3 月 18 日,由受托管
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划转至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 2021 年末,“19 太阳 G1”募集资金中 34,960.43 万元已用于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绿
色产业项目,15,000.00 万元已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利息收入 11.88 万元,使用账户结息支
付绿债利息 7.43 万元,手续费支出 0.5 万元,公司债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3.52 万元,为账
户结息收入。公司本次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账户结息余额将用于后续债券付息。“19 太阳 G1”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大部分项目均已建成投入运营。本期绿色公司债券支持的光伏发电类项目,在运营阶段将太阳能转化为电能,减少化石能源消耗,且不直接产生大气污染物排放。具有替代化石能源消耗以及由于减少化石能源消耗协同减少二氧化
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排放的环境效益。公司严格按照《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履行资金使用的申请、分级审批程序。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并经本公司 2016 年 3 月 18 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本公司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均需由募投项目公司每个月定期上报资金计划和资金支付申请,由公司项目管理部初审后,报公司财务管理部及相关部门审核,并经公司总会计师、总经理、董事长签字后,方可予以付款。公司审计部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及时向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报告检查结果。
(一)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与监管情况
1.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本公司与联席主承销商西南证券、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更名前为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1,以下简称“摩根士丹利证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永定路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外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经办行为北京永安支行)、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请参考《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6-50))。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如下:
(1)开户行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永定路支行
账号: 9122 0154 8000 06609
(2)开户行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外支行
账号: 3210 80100100 2999 95
(3)开户行名称: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经办行为北京永安支行)
账号: 1023 7000 0001 05740
(4)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 8120 1560 0652 4536 0000
本公司已对募集资金专户进行了注销,签署的以上三方监管协议亦予以终止。
1 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3 日正式更名为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五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1)2016 年 6 月 21 日,本公司(甲方)与全资子公司中节能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乙
方,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母公司,以下简称“太阳能科技”)及联席主承销商西南证券(丁方 1)、摩根士丹利证券(丁方 2),分别与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永定路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翠微路支行签署了《募
集 资 金 四 方 监 管 协 议 》 。 开 设 的 专 用 银 行 账 号 分 别 为 91220154800006844 和
0200004619200327712。
(2)2016 年 6 月 21 日,本公司(甲方)与太阳能科技(乙方)、中节能(上海)太
阳能发电有限公司(丙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永定路支行(丁方)、西南证券(戊方 1)、摩根士丹利证券(戊方 2)签署了《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开设的专用银行账号为 91220154800006965。
(3)2016 年 6 月 21 日,本公司(甲方)与太阳能科技(乙方)、中节能(平原)太
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丙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翠微路支行(丁方)、西南证券(戊方 1)、摩根士丹利证券(戊方 2)签署了《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开设的专用银行账号为 0200004619200328587。
(4)2016 年 6 月 21 日,本公司(甲方)与太阳能科技(乙方)、中节能太阳能科技
(通榆)有限公司(丙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翠微路支行(丁方)、西南证券(戊方 1)、摩根士丹利证券(戊方 2)签署了《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开设的专用银行账号为 0200004619200329365。
(5)2016 年 6 月 21 日,本公司(甲方)与太阳能科技(乙方)、中节能太阳能科技
(镇赉)有限公司(丙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翠微路支行(丁方)、西南证券(戊方 1)、摩根士丹利证券(戊方 2)签署了《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开设的专用银行账号为 0200004619200329489。
(6)2016 年 6 月 21 日,本公司(甲方)与太阳能科技(乙方)、中节能(怀来)光
伏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丙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翠微路支行(丁方)、西南证券(戊方 1)、摩根士丹利证券(戊方 2)签署了《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开设的专用银行账号为 0200004619200329117。
(7)2016 年 6 月 21 日,本公司(甲方)与太阳能科技(乙方)、中节能浙江太阳能
科技有限公司(丙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翠微路支行(丁方)、西南证券(戊方 1)、摩根士丹利证券(戊方 2)签署了《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开设的专用银行账号为 0200004619200328614。
(8)2016 年 6 月 21 日,本公司(甲方)与太阳能科技(乙方)、中节能(新泰)太
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丙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翠微路支行(丁方)、西南证券(戊方 1)、摩根士丹利证券(戊方 2)签署了《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开设的专用银行账号为 0200004619200328463。
(9)2016 年 6 月 21 日,本公司(甲方)与太阳能科技(乙方)、中节能太阳能科技
哈密有限公司(丙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永定路支行(丁方)、西南证券(戊方 1)、摩根士丹利证券(戊方 2)签署了《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开设的专用银行账号为 91220154800006852。
(10)2016 年 6 月 21 日,本公司(甲方)与太阳能科技(乙方)、中节能腾格里太阳
能科技有限公司(丙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永定路支行(丁方)、西南证券(戊方 1)、摩根士丹利证券(戊方 2)签署了《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开设的专用银行账号为 91220154800006885。
(11)2016 年 6 月 21 日,本公司(甲方)与太阳能科技(乙方)、中节能甘肃武威太
阳能发电有限公司民勤分公司(丙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永定路支行(丁方)、西南证券(戊方 1)、摩根士丹利证券(戊方 2)签署了《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开设的专用银行账号为 91220154800006916。
(12)2016 年 6 月 21 日,本公司(甲方)与太阳能科技(乙方)、中节能贵溪太阳能
科技有限公司(丙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永定路支行(丁方)、西南证券(戊方 1)、摩根士丹利证券(戊方 2)签署了《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开设的专用银行账号为 91220154800007058 和 91220154800007040。
(13)2016 年 6 月 21 日,本公司(甲方)与太阳能科技(乙方)、中节能太阳能科技
轮台有限公司(丙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永定路支行(丁方)、西南证券(戊方 1)、摩根士丹利证券(戊方 2)签署了《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开设的专用银行账号为 91220154800006877。
(14)2016 年 6 月 21 日,本公司(甲方)与太阳能科技(乙方)、中节能太阳能科技
霍尔果斯有限公司(丙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永定路支行(丁方)、西南证券(戊方 1)、摩根士丹利证券(戊方 2)签署了《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开设的专用银行账号为 91220154800006869。
(15)2017 年 5 月 16 日,本公司(甲方)与太阳能科技(乙方)、中节能太阳能科技
巢湖有限公司(丙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永定路支行(丁方)、西南证券(戊方 1)、摩根士丹利证券(戊方 2)签署了《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开设的专用银行账号为 91220154800008987。
(16)2017 年 5 月 16 日,本公司(甲方)与太阳能科技(乙方)、中节能太阳能科技
寿县有限公司(丙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永定路支行(丁方)、西南证 券(戊方 1)、摩根士丹利证券(戊方 2)签署了《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开设的专用 银行账号为 91220154800009078。
(17)2017 年 5 月 16 日,本公司(甲方)与太阳能科技(乙方)、中节能太阳能科技
(安徽)有限公司(丙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永定路支行(丁方)、西 南证券(戊方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