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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591 深市 太阳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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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能:关于首次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8-26

太阳能:关于首次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591          证券简称:太阳能            公告编号:2021 - 61
债券代码:112876          债券简称:19太阳 G1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原因:实施利润分配进行调整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结果:由4.76元/股调整为4.636元/股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行权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调整事宜。

  2021年7月21日,公司实施了2020年度权益分派,现拟对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一、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2020年11月20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
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及有关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

  (二)2020年11月20日至2020年11月30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网站进行了公示。2020年12月2日,公司监事会发布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21年1月4日,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收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20〕674号),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四)2021年1月8日,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董事会被授权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宜。2021年1月9日,公司披露了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并发布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1年1月22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2021年2月2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不含预留部分)的登记工作。

  (七)2021年4月13日至22日,公司对本次拟授予预留期权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及
职务在公司官网进行了公示。并在2021年4月24日披露了《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八)2021年4月26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九)2021年6月1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部分预留股票期权的登记工作。

  (十)2021年8月24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同意对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含预留期权)的行权价格由每股4.76元调整为每股4.636元,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方法

  公司于2021年5月27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并于2021年7月21日实施完毕,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007,098,03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1.24元(含税),2020年度公司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若在行权前有派息、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据上,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含预留期权)的行权价格由每股4.76元调整为每股4.636元。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含预留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对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含预留期权)的行权价格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激励对象曹华斌董事长和张会学董事回避了表决,调整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对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含预留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系因实施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所致,调整方法及调整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将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含预留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4.636元/股。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本次调整事项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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