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91 证券简称:太阳能 公告编号:2021 - 38
债券代码:112876 债券简称:19太阳G1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预留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授予日:2021年4月26日
授予股票期权数量:72.27 万份
根据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
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 2021 年 4 月 26 日为
授权日,向 4 名激励对象授予 72.27 万份预留股票期权。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0 年 11 月 20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及有关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
(二)2020 年 11 月 20 日至 2020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批激
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网站进行了公示。2020 年 12 月 2 日,公司监事会发
布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21 年 1 月 4 日,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收到国务院国
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20〕674 号),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四)2021 年 1 月 8 日,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
议案。公司董事会被授权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宜。2021 年 1 月 9 日,公
司披露了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并发布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1 年 1 月 22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2021 年 2 月 25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公司完成了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不含预留部分)的登记工作。
(七)2021 年 4 月 13 日至 22 日,公司对本次拟授予预留期权的激励对象的姓名
及职务在公司官网进行了公示。并在 2021 年 4 月 24 日披露了《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二、预留期权的授予与本次期权激励计划相关安排是否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授予预留期权的情况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1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情况一致,与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4 日披露的《2020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一致。
三、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董事会认为公司满足授予条件,并同意向 4名激励对象授予 72.27 万份股票期权。满足授予条件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司业绩达到授予业绩条件,即达到以下业绩条件:
1.公司 2019 年度总资产报酬率不低于 5.36%;
2.公司 2019 年度 EVA 完成国有控股股东考核要求;
3.公司 2019 年度营业收入达到 50.11 亿元。
四、本次授予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2021 年 4 月 26 日。
(二)授予股票期权数量:72.27 万份。
(三)授予人数:4 人。
(四)行权价格:本次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4.76 元/股。股票期权有效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行权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
(五)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发行股票。
(六)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获授额度占
获授额度占 获授额度占
获授额度 计划开始时
姓名 职务 本次授予总 预留期权的
(万股) 总股本的比
量的比例 比例
例
雒长刚 中层 6.435 8.90% 6.08% 0.0021%
詹聪 中层 21.945 30.37% 20.72% 0.0073%
祁默凯 中层 21.945 30.37% 20.72% 0.0073%
王方志 中层 21.945 30.37% 20.72% 0.0073%
小计 72.27 100% 68.23% 0.0240%
(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等待期和行权安排情况:
1.本次激励计划自授权日起算有效期 10 年。
2.等待期指股票期权授予后至首个可行权日之间的时间段,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为 24 个月。
3.等待期满之日起的 3 年为期权行权期。本计划对授予的股票期权设置三个行权期(每一年为一个行权期),在第一、第二和第三个行权期内分别授予期权总量 34%、33%和 33%的期权,在行权条件满足时可以行权。
阶 段 时间 安排 行权比例上限
激励计划授予条件达成之后,按规定召开董事
授权日 /
会对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自本次激励计划授权日起至授权日起 24 个月
等待期 /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权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
第一个行权期 34%
日起 36 个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授权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
第二个行权期 33%
日起 48 个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授权日起 4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
第三个行权期 33%
日起 60 个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八)行权条件。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