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截至2020年6月30日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重庆桐君阁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923号)核准,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65,848,400股,募集资金人民币总额475,602.92万元。本次募集资金由公司联席主承销商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证券”)于2016年5月6日划转至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经由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出具了《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6]01640002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466,580.02万元;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为10,500.00万元(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经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收到募集资金利息收入1,480.80万元,收到募集资金理财收入10,178.65万元,其中,本期收到募集资金利息收入41.03万元,收到募集资金理财收入215.65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20,682.37万元(含存入暂未使用的手续费余额0.02万元)。
(二)2019年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
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33 号)核准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面值总额不超过 15 亿元的绿色公司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18 日公开发行第一期绿色公司债券,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50,000.00 万元,扣除与发行相关的费用人民币 40.00 万元,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49,960.00
万元,由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18 日划转至公司
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报告期末,“19 太阳 G1”募集资金中 34,960.43 万元已用于募集说明
书约定的绿色产业项目,15,000.00 万元已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利息收入 11.70
万元,手续费支出 0.47 万元,公司债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10.80 万元。“19 太
阳 G1”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大部分项目均已建成投入运营。本期绿色公司债券支持的光伏发电类项目,在运营阶段将太阳能转化为电能,减少化石能源消耗,且不直接产生大气污染物排放。具有替代化石能源消耗以及由于减少化石能源消耗协同减少二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排放的环境效益。公司严格按照《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履行资金使用的申请、分级审批程序。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加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公司健康发展,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经2016年3月18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27)和2016年3月19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公司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均需由募投项目公司每个月定期上报资金计划和资金支付申请,由公司项目管理部初审后,报公司财务管理部及相关部
门审核,并经公司总会计师、总经理、董事长签字后,方可予以付款。公司审计部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及时向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报告检查结果。
(二)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与监管情况
1、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以及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 2016-07),本公司与联席主承销商西南证券、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永定路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外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经办行为北京永安支行)、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请参考《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50))。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如下:
(1)开户行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永定路支行
账号: 9122 0154 8000 06609
(2)开户行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外支行
账号: 3210 80100100 2999 95
(3)开户行名称: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经办行为北京永安支行)
账号: 1023 7000 0001 05740
(4)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 8120 1560 0652 4536 0000
公司签署的以上三方监管协议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以上三
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五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1)2016 年 6 月 21 日,公司(甲方)与全资子公司中节能太阳能科技有
限公司(乙方,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母公司,以下简称“太阳能有限”)及联席主承销商西南证券(丁方 1)、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丁方 2),分别与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永定路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翠微路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开设的专用银行账号分别为 91220154800006844 和 0200004619200327712。
(2)2016 年 6 月 21 日,公司(甲方)与太阳能有限(乙方)、中节能(上
海)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丙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永定路支行(丁方)、西南证券(戊方 1)、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戊方 2)签署了《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开设的专用银行账号为 91220154800006965。
(3)2016 年 6 月 21 日,公司(甲方)与太阳能有限(乙方)、中节能(平
原)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丙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翠微路支行(丁方)、西南证券(戊方 1)、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戊方 2)签署了《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开设的专用银行账号为 0200004619200328587。
(4)2016 年 6 月 21 日,公司(甲方)与太阳能有限(乙方)、中节能太
阳能科技(通榆)有限公司(丙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翠微路支行(丁方)、西南证券(戊方 1)、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戊方 2)签署了《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开设的专用银行账号为 0200004619200329365。
(5)2016 年 6 月 21 日,公司(甲方)与太阳能有限(乙方)、中节能太
阳能科技(镇赉)有限公司(丙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翠微路支行(丁方)、西南证券(戊方 1)、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戊方 2)签署了《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开设的专用银行账号为 0200004619200329489。
(6)2016 年 6 月 21 日,公司(甲方)与太阳能有限(乙方)、中节能(怀
来)光伏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丙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翠微路支行(丁方)、西南证券(戊方 1)、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戊方 2)签署了《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开设的专用银行账号为 0200004619200329117。
(7)2016 年 6 月 21 日,公司(甲方)与太阳能有限(乙方)、中节能浙
江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丙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翠微路支行(丁方)、西南证券(戊方 1)、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戊方 2)签署了《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开设的专用银行账号为 0200004619200328614。
(8)2016 年 6 月 21 日,公司(甲方)与太阳能有限(乙方)、中节能(新
泰)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丙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翠微路支行(丁方)、西南证券(戊方 1)、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戊方 2)签署了《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开设的专用银行账号为 0200004619200328463。
(9)2016 年 6 月 21 日,公司(甲方)与太阳能有限(乙方)、中节能太
阳能科技哈密有限公司(丙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永定路支行(丁方)、西南证券(戊方 1)、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戊方 2)签署了《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开设的专用银行账号为 91220154800006852。
(10)2016 年 6 月 21 日,公司(甲方)与太阳能有限(乙方)、中节能腾
格里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丙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永定路支行(丁方)、西南证券(戊方 1)、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戊方 2)签署了《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开设的专用银行账号为 91220154800006885。
(11)2016 年 6 月 21 日,公司(甲方)与太阳能有限(乙方)、中节能甘
肃武威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民勤分公司(丙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永定路支行(丁方)、西南证券(戊方 1)、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戊方
2 ) 签 署 了 《 募 集 资 金 五 方 监 管 协 议 》 。 开 设 的 专 用 银 行 账 号 为
91220154800006916。
(12)2016 年 6 月 21 日,公司(甲方)与太阳能有限(乙方)、中节能贵
溪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丙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永定路支行(丁方)、西南证券(戊方 1)、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戊方 2)签署了《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开设的专用银行账号为 91220154800007058 和91220154800007040。
(13)2016 年 6 月 21 日,公司(甲方)与太阳能有限(乙方)、中节能太
阳能科技轮台有限公司(丙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永定路支行(丁方)、西南证券(戊方 1)、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戊方 2)签署了《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开设的专用银行账号为 91220154800006877。
(14)2016 年 6 月 21 日,公司(甲方)与太阳能有限(乙方)、中节能太
阳能科技霍尔果斯有限公司(丙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永定路支行(丁方)、西南证券(戊方 1)、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戊方 2)签署了《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开设的专用银行账号为 91220154800006869。
(15)2017 年 5 月 16 日,公司(甲方)与太阳能有限(乙方)、中节能
太阳能科技巢湖有限公司(丙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