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89 证券简称:贵州轮胎 公告编号:2020-026
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也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0 年 5 月 15 日下午 1:00
网络投票时间:2020 年 5 月 15 日。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 2020 年 5 月 15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00~3:00;通过深交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 年 5 月 15 日上午 9:15 至下
午 3: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地点: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扎佐厂区办公楼三楼 6 号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熊朝阳先生
6、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及提示性公告分别于 2020 年 4 月 25 日、2020
年 5 月 12 日以公告的形式发出,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46 人,代表股份 207,302,051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25.9911%。其中: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12 名,代表股份 199,747,578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25.043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4 人,代表股份 7,554,47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
份的 0.9472%。
8、公司 4 名董事、全体监事、董事会秘书和贵州智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
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大会审议了会议通知中列示的各项提案,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 203,457,97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8.1457%;反对 2,199,80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612%;弃权 1,644,26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932%。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753,076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9457%;反对 2,199,80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9215%;弃权 1,644,26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1328%。
表决结果:通过。
2、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201,507,97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7.2050%;反对 4,378,30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120%;弃权 1,415,76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829%。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803,076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6271%;反对 4,378,30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6209%;弃权 1,415,76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7519%。
表决结果:通过。
3、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201,686,47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7.2911%;反对 4,199,80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259%;弃权 1,415,76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829%。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981,576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4871%;反对 4,199,80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7610%;弃权 1,415,76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7519%。
表决结果:通过。
4、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 201,637,72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7.2676%;反对 4,248,56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495%;弃权 1,415,76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829%。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932,821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9791%;反对 4,248,56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2690%;弃权 1,415,76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7519%。
表决结果:通过。
5、关于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
构及支付报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03,457,97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8.1457%;反对 2,378,30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73%;弃权 1,465,76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71%。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753,076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9457%;反对 2,378,30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7814%;弃权 1,465,76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2729%。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贵州智衡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包洪臣、包羽
3、出具的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以及作出的会议决议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及所作出的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贵州智衡律师事务所《关于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二 0 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