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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587 深市 *ST金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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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金洲:股价异动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01

*ST金洲:股价异动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587          证券简称:*ST          金洲公告编号:2021-53
      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价异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 2018 年、2019 年两个连
续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
定,公司股票已于 2020 年 4 月 30 日开市起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
由“金洲慈航”变更为“*ST 金洲”,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3 月 29 日、3 月 30 日、3 月 31 日
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异常,连续三个交易日累计涨幅偏离13.49%,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异常波动情形。
  二、针对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前海九五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五集团”或
“前海九五”)于近日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 2021 年 3 月 23 日作出的(2020)
粤破终 91 号《民事裁定书》,认为前海九五具备一定重整价值和可能。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七十条第二款、第七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裁定如下:
  (1)撤销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粤 03 破 503 号之一民事裁定;

  (2)指令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朱要文对深圳前海九五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的重整申请。本裁定为终审裁定。详情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申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52)。


  2、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3、控股股东(含一致行动人)及实际控制人朱要文先生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4、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5、经核查,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6、经核查,公司目前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截止本公告日除前述事项外,本公司无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因 2018 年、2019 年两个连续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已于 2020 年 4 月 30 日开
市起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由“金洲慈航”变更为“*ST 金洲”。

  3、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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