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金洲慈航 股票代码:000587 公告编号:2019-03
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盛运环保所持部分股份被动减持进展及下期处置计划的预披
露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7月7日披露了《关于兴业证券对股东盛运环保所持股份进行违约处置的预披露公告》,兴业证券决定采用公证后强制执行的方式对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运环保”)质押股份中的60,779,326股流通股进行违约处置,并已获得法院的相关协助执行通知,兴业证券预计将采取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等方式,变卖盛运环保持有的该等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公司于近日收到兴业证券出具的关于对盛运环保违约处置进展的告知函。本期兴业证券拟处置盛运环保所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60,779,326股,已处置股份数量37,923,500股。兴业证券计划继续减持。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期减持情况及下期计划安排公告如下:
一、本期减持情况
(一)减持具体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万股) (%)
安徽盛运 2018/7/10 3.634 412.75 0.20
环保(集 2018/7/25 3.446 444.80 0.21
集中竞价交易
团)股份 2018/7/26 3.513 398.43 0.18
有限公司 2018/7/27 3.631 412.63 0.20
2018/11/14 3.260 455.13 0.21
2018/11/19 3.121 32.20 0.02
2018/11/21 3.018 100.00 0.05
2018/11/22 3.070 320.00 0.15
2019/01/07 3.069 1,216.41 0.57
合计 3,792.35 1.79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占总股 占总股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万股) 本比例 股数(万股) 本比例
(%) (%)
安徽盛运环 合计持有股份 15,670.3438 7.38 11,877.9938 5.59
保(集团)股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8,074.2382 3.80 4,281.8882 2.02
份有限公司 有限售条件股份 7,596.1056 3.58 7,596.1056 3.58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期减持后,盛运环保持有公司股份118,779,938股,占总股本比例为5.59%,仍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截至本公告日,盛运环保累计司法冻结股数为
118,779,9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9%。
2、盛运环保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
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公司将继续关注股东减持计划后续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拟计划继续减持股份情况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盛运环保持公司股份118,779,93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59%。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盛运环保持股拟减持原因:违约处置
股份来源:盛运环保作为公司2015年重大资产重组时的交易对方而获得的股
份以及前述股份因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所获得的转增股份。
2、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
3、拟减持股份数量和比例:数量不超过22,855,826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08%(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该数量进行相应处理)。
4、减持期间:自本次减持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5、减持价格区间:兴业证券确定
(三)本次拟减持事项是否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1、前次减持预披露情况:2018年7月7日,公司已披露2018-42号《关于兴业证券对股东盛运环保所持股份进行违约处置的预披露公告》,兴业证券拟处置盛运环保股份数量不超过60,779,326股。截至本公告日,已处置股份数量37,923,500股,剩余可处置股份数量不超过22,855,826股。
2、截至本公告日,盛运环保在公司2015年重大资产重组时做出的相关承诺正在履行中,未发现违反承诺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本次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盛运环保及处置方兴业证券遵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合规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兴业证券将根据市场情况等具体情形决定是否实施对该等股份的处置,具体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3、本事项不会对公司控制权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四、备查文件
1、兴业证券关于对盛运环保违约处置进展的告知函;
2、兴业证券对盛运环保持有的公司股份的清算明细。
特此公告。
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