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
独立意见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第二十七次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29 日上午 10:30 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根据《公司
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及其相关资料进行了审核,并认真听取了相关情况介绍后,基于独立的判断,对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四川汇源光通信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四川汇源光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通信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事项进行审慎核查,我们认为本次事项是为保障光通信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是属于生产经营和资金合理利用的需要,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担保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审议,光通信公司为此向公司提供了反担保,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因此,我们同意光通信公司申请上述综合授信业务,并同意公司以自有土地房产为光通信公司提供抵押担保。
独立董事:杨贞瑜 王杰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