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股票代码:000585 A股股票简称:*ST东电 公告编号:2021-020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电气”、“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2018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将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差错的原因及内容
公司曾于2018年6月26日和9月26日从锦州电力电容器有限责任公司收回垫付担保款合计2,290万元人民币(下同)并计入其他应付款,2020年9月25日公司获得控股股东北京海鸿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海鸿源”)承诺“对后续涉及相关未履行的债务提供资金支持”的《关于为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支持的承诺函》,公司评估该款项权益确认已经没有风险,故在2020年第三季度末将该款项从其他应付款转出,计入资本公积。
2021年3月15日北京海鸿源被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重整,同时公司考虑该款项账龄未满3年,基于谨慎性原则,经公司审慎决定将该款项从资本公积转回其他应付款。
以上会计科目调整对公司前期已披露的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所列期末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等会计数据产生影响,故作出相关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
二、差错更正的会计处理及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㈠ 差错更正的会计处理
为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真实、准确反映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公司根据相
关规定,对上述会计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更正后减少 2020 年前三季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 2,290 万元;相应调整其他相关科目。
㈡ 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1、对 2020 年第三季度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单位:元
报表项目 修正前 修正金额 修正后
其他应付款 180,266,075.45 +22,900,000.00 203,166,075.45
资本公积 1,106,561,291.75 -22,900,000.00 1,083,661,291.75
2、对 2020 年第三季度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单位:元
报表项目 修正前 修正金额 修正后
其他应付款 138,064,372.29 +22,900,000.00 160,964,372.29
资本公积 1,019,433,654.10 -22,900,000.00 996,533,654.10
㈢ 其他说明
因前述原因导致的会计差错以及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在《2020 年第
三季度报告全文》、《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以及其他相关公告中做相应调整。
三、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本次更正的说明和意见
㈠ 董事会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2018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更正并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告能够更加准确地反映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有利于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董事会同意上述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
㈡ 监事会说明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2018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要求,调整后的财务数据能够更加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和追溯调整的意见。
㈢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处理及追溯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2018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报告能够更加准确地反映公司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
特此公告。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