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股票代码:000585 A股股票简称:*ST东电 公告编号:2019-023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A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A股股票(股票简称:*ST东电,证券代码:000585)于2019年3月19日、3月20日、3月2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问询了公司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㈠经核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㈡经核查,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㈢经核查,公司近期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㈣经核查,公司大股东北京海鸿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回复如下:
1、我公司、我公司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贵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2、经查询,我公司、我公司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贵公司A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发生买卖贵公司A股股票的交易。
3、2018年12月21日我公司已将持有贵公司的81,494,850股无限售流通A股全部质押给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质押的股份未设置风险预警线和平仓线,不存在平仓风险。
4、我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将继续积极履行已经签署的H股相关认购协议,
继续支持上市公司持续发展。
5、我公司在2019年度内计划向贵公司全资子公司沈阳凯毅电气有限公司出借借款(本金)余额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在额度范围内由贵公司滚动使用,2019年度借款累计发生额不超过8,000万元,用于支持贵公司生产经营,包括但不限于组织生产、购买原材料和机器设备、偿还债务。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㈠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㈡公司于2019年1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2018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19-007),并定于2019年3月29日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公司未公开的2018年度业绩信息不存在向除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第三方提供的情况。
㈢重大资产出售新东北电气(锦州)电力电容器有限公司股权过户工作已经完成,目前公司聘请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正在开展标的股权专项审计,后续将出具《新东北电气(锦州)电力电容器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和《关于新东北电气(锦州)电力电容器有限公司资产重组过渡期损益情况的专项审计报告》,以确认过渡期损益。
㈣经核查,2017年4月5日公司大股东之一致行动人海航酒店集团(香港)有限公司与本公司签订《新增发行H股股份认购协议》,目前新增发行H股工作仍在中国证监会国际合作部审核中。
㈤鉴于公司2016年度、2017年度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2017年年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A股股票已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经审计的2018年度净利润和年末净资产均为正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3.2.11条规定,公司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对A股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该事项尚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若经审计的
2018年度净利润或年末净资产为负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1.1条规定,公司A股股票将面临暂停上市风险。
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为www.cninfo.com.cn和www.hkexnews.hk,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