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84 证券简称:哈工智能 公告编号:2020-016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及
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9 年 6 月 26 日,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上市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
股票的相关议案,并于 2019 年 6 月 27 日披露了《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
公司 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2019 年 9 月 27 日,经公司第十届
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结合实际发展情况,对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进行了一次修订,并于 2019 年 9 月 28 日披露了《江苏哈工智能机器
人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2 月 14 日发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规定,公司拟对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发行对象、定价方式、发行数量、锁定期等进行
修订,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 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
修订事项,现将本次发行方案修订的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方案修订情况
(一)发行方式
原方案内容为:
“本次发行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所有投资者均以现金认购。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核准之日起六个月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修订为:
“本次发行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所有投资者均以现金认购。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
(二)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原方案内容为: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
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宜的,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市场询价的情况协商确定。”
修订为: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宜的,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调整方式为:
假设调整前发行底价为 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 N,每股派息/现金分红为 D,调整后发行底价为 P1,则:
派息/现金分红: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市场询价的情况协商
确定。”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原方案内容为: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十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包括哈工智投,以及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机构投资者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所有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按照价格优先原则确定。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所有发行对象均须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修订为: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包括哈工智投,以及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机构投资者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其中单个发行对象及其一致行动人认购上限不超过 5,000 万股(含本数)。
所有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按照价格优先原则确定。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所有发行对象均须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四)发行数量
原方案内容为: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78,245.00 万元,发行股票数量
按照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最终竞价确定的发行价格计算得出,且发行数量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20%,即不超过 122,664,867 股(含本数)。其中,哈工智投拟以现金参与本次发行认购,认购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0 万元,认购数量为认购金额除以实际发行价格,对认购股份数量不足 1股的尾数作舍去处理。
哈工智投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市场询价过程,但承诺接受市场询价结果并与其他投资者以相同价格认购。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在上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实际认购情况协商确定。”
修订为: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78,245.00 万元,发行股票数量按照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最终竞价确定的发行价格计算得出,且发行数量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即不超过 183,997,301 股(含本数)。其中,哈工智投拟以现金参与本次发行认购,认购金额人民币 5,000.00万元,认购数量为认购金额除以实际发行价格,对认购股份数量不足 1 股的尾数作舍去处理。
哈工智投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市场询价过程,但承诺接受市场询价结果并与其他投资者以相同价格认购。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中出现无人报价情形或未能通过询价方式产生发行价格,哈工智投承诺以发行底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作为认购价格参与本次认购,认购金额为 5,000万元人民币,认购数量为认购金额除以实际发行价格,对认购数量不足 1 股的尾数作舍去处理。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调整方式为:
假设调整前发行底价为 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 N,每股派息/现金分
红为 D,调整后发行底价为 P1,则:
派息/现金分红: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在上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实际认购情况协商确定。”
(五)限售期
原方案内容为:
“本次发行完成后,哈工智投本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余特定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若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特定投资者基于本次交易所取得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修订为:
“本次发行完成后,哈工智投本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余特定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限售期届满后,其减持除不适用《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外,若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特定投资者基于本次交易所取得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二、本次方案修订履行的相关程序
2020 年 3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修订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对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进行了修订。
本次修订后的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三、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预案修订情况说明
本次调整后的发行方案具体内容请见公司披露的《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现将本次预案修订的主要情况说明如下:
预案章节 章节内容 修订情况
1、更新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审议程序
2、修订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
数量及单个发行对象认购上限
特别提示 特别提示 3、修订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上
限
3、修订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机制
4、修订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锁定
期
释义 释义 修订了本预案的含义。
三、发行对象及其与公司 修订了本次发行对象的数量上限等内
的关系 容
1、修订了本次发行对象的数量上限等
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