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董事会审议本事项时,3名关联董事周小溪、黄葆源、谢毅已回避表决,经6名非关联董事(包括3名独
员会
2.历史沿革、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
4.构成何种具体关联关系的说明
本次交易对方北部湾港务集团是公司第二大股东,是公司实际控制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一)
为:4,590.05×84%=3,855.64万元。
(二)北部湾外理概况
1.公司名称:广西北部湾外轮理货有限公司
项目 2017年 2018年1-6月
资产总额 1,587.56 1,470.85
固定资产总额 32.56 32.18
负债总额 472.37 367.26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成交金额:3,855.64万元
2.支付方式:现金支付
比例承担,金额=亏损金额×交易对方持有标的资产的股权比例,并在交割审计报告出具后以现金方式向公司补足。
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的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收购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股权收购事项,有利于提升公司港口服务及其相关业务的综合服务能力和竞争力,实现公司对北部湾港区域港口板块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3.监事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