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000576 深市 甘化科工


首页 公告 甘化科工:关于公司董事长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2023-23)

甘化科工:关于公司董事长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2023-23)

公告日期:2023-05-25

甘化科工:关于公司董事长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2023-23)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576    证券简称:甘化科工  公告编号:2023-23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长

            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长胡煜鐄
先生于 2023 年 1 月 31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 0062023002 号),因其涉嫌短线交易“甘化科工”股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其立
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
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长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2023-05)。

  2023 年 5 月 6 日,公司董事长胡煜鐄先生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
监管局(以下简称“广东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广东证监处罚字[2023]9 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9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长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2023-22)。

  2023 年 5 月 24 日,公司董事长胡煜鐄先生收到广东证监局出
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13 号),现将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行政处罚决定书》主要内容

  胡煜鐄先生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所述违法行为。依据《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的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对胡煜鐄先生给予警告,并处以 10 万元罚款。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本次《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被处罚主体为公司董事长胡煜鐄先生个人,不涉及上市公司,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2、胡煜鐄先生本次所受行政处罚的事项,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第 9.5.1 条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3、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广东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3]13 号)。

  特此公告。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五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