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76 证券简称:甘化科工 公告编号:2022-50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司农会计师事务所”)。
2、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鉴于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公司审计的团队加入拟变更的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现状和发展需要,经过广泛了解、审慎决策,以及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将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变更为司农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聘期 1 年。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其已知悉本事项且未提出异议。
4、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
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变更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机构类型:合伙企业(特殊普通合伙)
(3)成立日期:2020年11月25日
(4)执行事务合伙人(首席合伙人):吉争雄
(5)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望江二街5号中惠璧珑湾自编12栋2514房
(6)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资产评估、代理记账、从事会计师事务所业务
截至2022年6月末,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291人,合伙人29人,注册会计师11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32人。2021 年度,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收入总额为人民币4,30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3,718.5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1,121.90万元。
截至2022年6月末,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为19家上市公司提供2021年报审计服务,主要行业包括:建筑业、房地产业、制造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以及电力、热力、燃 气及生产和供 应业等。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司农会计师事务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77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人民币3,600万元,符合相关规定,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从成立至今没有发生民事诉
讼情况。
3、诚信记录
司农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0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陈皓淳,2015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08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开始在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现任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梁剑云,2018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16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开始在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现任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经理。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郭健,2006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开始在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现任司农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经理。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陈皓淳、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梁剑云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未被立案调查。
3、独立性
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及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陈皓淳、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梁剑云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1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审计费用5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5万元,合计人民币80万元(不含审计过程中差旅、食宿等费用)。2022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将依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结合公司年报相关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确定。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与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审计报酬事项。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 2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1 年度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聘期内,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情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为公司提供的审计服务工作表示诚挚的感谢!
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又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鉴于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公司审计的团队加入拟变更的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现状和发展需要,经过广泛了解、审慎决策,以及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将 2022 年度
审计机构变更为司农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聘期 1 年。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说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事项且未提出异议。鉴于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规定,适时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司农会计师事务所诚信状况良好,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变更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2 年度的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经审阅相关议案材料,我们认为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诚信状况良好,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 2022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对于本次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予以认可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且诚信状况良好,有利于保障或提高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变更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变更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聘用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与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审计报酬事项。
(四)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书面陈述意见;
6、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