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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572 深市 海马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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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马汽车:关于与长江三峡(海南)绿色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02

海马汽车:关于与长江三峡(海南)绿色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572              证券简称:海马汽车          公告编号:2022-7
            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长江三峡(海南)绿色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协议为双方间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是对双方开展合作的原则性约定,本协议涉及的具体合作业务,由双方另行签订正式的合作协议,并以正式合作协议的约定为准。

  2.本次协议的签署对公司及子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或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3.公司最近三年已披露的框架协议或意向性协议情况详见本公告“六、其他相关说明”。

  一、协议签署概况

  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三峡集团”)是全球最大水电开发企业和我国最大清洁能源集团,是国务院国资委确定的首批 10家创建世界一流示范企业之一。长江三峡(海南)绿色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简称“三峡海南投资”)是三峡集团全资子公司,与三峡集团海南分公司合署办公,三峡海南投资立足海南、辐射全国,致力于拓展清洁能源、生态环保、金融贸易、科技产业园、旅游及乡村振兴等业态,践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服务国家战略,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


  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海马汽车”或“公司”)是海南唯一具有乘用车和新能源汽车生产资质的企业。为落实 “三纵三横”新能源汽车战略规划,并积极践行国家“3060”战略目标,公司正在海南自贸港规划建设从“绿电”到“绿氢”,再到全岛“绿色出行”的全产业链零碳排放氢能汽车运营项目。

  经友好协商,三峡海南投资、海马汽车于 2022 年 3 月 1 日在海口
签署了《“碳达峰、碳中和”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二、协议对方介绍

    1.基本情况

  名  称:长江三峡(海南)绿色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彭丹霖

  注册资本:500000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发电、输电、供电业务;天然水收集与分配;河道采砂;海洋天然气开采;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餐厨垃圾处理;各类工程建设活动;旅游业务;货物进出口;离岸贸易经营;保税物流中心经营;保税仓库经营;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热力生产和供应;合同能源管理;节能管理服务;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农林牧渔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水资源管理;水污染治理;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海洋环境服务;海水淡化处理;固体废物治理;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生态保护区管理服务;工程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酒店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整治
服务;企业总部管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住  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15A号全球贸易之窗
3001-19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三峡海南投资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未与三峡海南投资发生同类交易情况。

  3.履约能力分析

  三峡海南投资为国务院国资委全资孙公司,财务情况及资信情况良好。根据三峡海南投资近年财务情况及资信情况,公司董事会认为三峡海南投资的履约能力风险可控。

  三、协议主要内容

  1.服从服务国家战略,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双方坚持问题和目标导向,充分发挥三峡海南投资清洁能源、生态环保领域资金、技术、管理、品牌等优势,充分发挥海马汽车在新能源汽车全产业链和厂区资源等方面优势,以打造氢能全产业链合作为目标,通过分布式光伏、氢能源利用与运营、污水处理、综合能源、工程机械和车辆电动化、充换电设施建设等为发力点,探索产业合作加资本联动的创新方式,为城市“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和央地合作提供示范案例支撑。

  2.双方拟共同开展“碳达峰、碳中和”顶层规划。在符合法律法规政策支持的情况下,三峡海南投资协助海马汽车编制“碳达峰、碳中和”行动方案,为海马汽车制订高标准、高起点、高定位和全面、系统、科学的顶层设计提供全力支持,同时积极协调发挥三峡集团碳排放指标资源优势,助力海马汽车提前实现“双碳”目标。


  3.双方拟共同推进零碳排放氢能产业链合作。海马汽车支持三峡海南投资或三峡海南投资系统内企业利用海马汽车相关资源开发分布式光伏项目。以分布式光伏项目及全产业链零碳排放氢能汽车运营项目为依托,双方联合产业链上下游优秀合作伙伴,共同探索在海南推进“制、储、运、加、用”一体化的氢能汽车示范运营项目,包括链接双方绿电资源、储能设施设备、供应链金融服务、智能电池管理等相关领域,实现全产业链零碳排放,打造国家“3060”双碳目标生动范例。

  4.双方拟共同实施综合能源项目。海马汽车支持三峡海南投资以智慧综合能源驱动零碳企业发展为目标,根据海马汽车资源禀赋、能耗水平,开展企业整体能源体系诊断,统筹制订综合能源规划,并系统实施综合能源项目;依托“三峡能管云”平台,实现企业终端用能的物联网、数据网、业务网的有机融合,助推海马汽车绿色低碳发展。
  5.双方拟共同实施车辆和工程机械电动化改造及配套充换电设施建设项目。

  6.双方拟共同开展海马汽车生活污水、工业污水处理、污泥处置及资源化利用等生态环保项目。

  7.为积极协同推进拟合作项目,双方成立项目推进工作组,尽快联合开展工作,形成拟合作项目清单,快速推动各项工作落地。

  8.协议未尽事宜,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针对具体事项的合作,由双方及所属单位在本协议下,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签署具体项目的合作协议。

  四、协议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为践行国家“双碳”战略,并立足海南自贸港资源禀赋与场景优势,双方签署本协议。本协议的签署,有利于发挥双方在产业、技术、
品牌、资金等方面的优势,共同打造绿色创新项目。该合作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对公司具有积极意义。

  五、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的协议为双方间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是对双方开展合作的原则性约定,本协议涉及的具体合作业务,由双方另行签订正式的合作协议,并以正式合作协议的约定为准。本协议的履行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最近三年已披露的框架协议或意向性协议。

  公司于2019年4月16日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5),公司全资子公司海马汽车有限公司与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以海马8S及VF00车型为切入点,持续在定制车型、技术研究、业务探索和营销矩阵等领域进行深入合作。该协议在正常开展中,不存在未达预期的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12日披露了《关于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4),公司与北京航天试验技术研究所在加氢站等领域进行深入合作,该协议在正常开展中,双方共同开发的海南首座制氢加氢一体化站已于2021年11月建设完成,不存在未达预期的情况。
  2.本次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未发生变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未来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的减持计划。

  3.备查文件。

  公司与长江三峡(海南)绿色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的《“碳达峰、
碳中和”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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