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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大洲: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11-11

ST大洲: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571 证券简称:ST 大洲  公告编号:临 2021-122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对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异议。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大洲”)于 2021 年
11 月 10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
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
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232 人。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注
册会计师人数:1679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
数:821 人。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2020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252,055.32 万元,审计业
务收入 225,357.80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09,535.19 万元。

  2020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376 家,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
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2020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41,725.72 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7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风险基金 2020 年度年末数 405.91 万元;职业责任保
险累计赔偿限额 70,000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无。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
督管理措施 24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纪律处分 2 次;48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
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21 次、纪律处
分 3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惠增强,2001 年 4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 年 6 月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0 年 9 月开始在大华执业,2020 年 10 月开始为
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报告数量 7 个。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王泽斌,2019 年 6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 年 5 月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 10 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1 年起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为 4 个。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唐卫强,2004 年 5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 年
1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 年 9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0 年 9 月开始从
事复核工作,2021 年起拟为本公司提供复核工作。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
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 274 万元,系按照大华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上期审计费用 264 万元,本期审计费用较上期审计费用增加 10 万元。

  二、 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进行了审查,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认可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独立性,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大华所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与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此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司事先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认为本次续聘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和专项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在本公司上年度审计业务中按时完成了审计工作。我们同意继续聘任其为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认为 2021 年度审计报酬是合理的。

  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案及审核、董事会审核,审议程序合法、
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0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决议;

  3、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签署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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