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71 证券简称:新大洲 A 公告编号:临 2018-058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改限售股份达 1%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8年6月11日收到股
权分置改革实施前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上海浩洲车业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浩洲车业”)通知,其于2017年12月22日至2018年6月11日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大宗交易系统转让方式累计减持本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13,434,380股,占本
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65%。浩洲车业通过挂牌交易减持股权分置改革形成的限售
流通股比例已达1%以上。
鉴于此,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相
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价格
(元/股)
本次减持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例(%)
浩洲车业 大宗交易 2017 年 12 月 22 日 5.05 6,984,380 0.86%
浩洲车业 大宗交易 2018 年 06 月 11 日 4.65 6,450,000 0.79%
2、股东上述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上述减持前持有股份 上述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例(%)
浩洲车业
合计持有股份 40,703,100 4.99999% 27,268,720 3.35%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0,703,100 4.99999% 27,268,720 3.35%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未违反中国证
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
2、本次减持不存在最低减持价格承诺的情况。
3、本次减持未违反浩洲车业相关承诺的情况。
4、2017年12月18日,浩洲车业减持本公司股份后,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浩洲车业编制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并于2017年12月19日登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敬请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