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苏常柴A、苏常柴B 股票代码:000570、200570 公告编号:2009-017
常柴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2009年6月1日,经公司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所
持有的35,117,105股“*ST凯马B”股份(占该公司总股本的5.49%,股
份性质为国有法人股,非流通股)以5.33元/股的价格出售给中国恒天
集团公司。该笔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转让协议于2009年5月27日
签署。
特别提示:2009 年6 月1 日,本公司接到中国恒天集团公司通
知,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国登记内变字[2009]第384 号),
中国恒天集团公司名称已正式变更为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该法人
主体资格未发生变更,不影响本公司与中国恒天集团公司签署的股份
转让协议的履行。
2.董事会审议的表决情况:公司董事应到9 名,实到6 名,委
托3 名,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独立董事独立意见:独立
董事认为,该笔交易未涉及关联交易,交易价格的确定是参照该股票
近期二级市场价格及拍卖、转让成交价格确定的,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
定,该
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200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及提
交各自的国资部门获得批准。
3.公司持有的“*ST 凯马B”股份产权权属清晰,不存在重大法
律障碍。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交易对方情况:
企业名称: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恒天集团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地及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9 号。
法定代表人:刘海涛。
注册资本:人民币242,366.60 万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100000000008889。
主营业务:纺织机械成套设备和零配件、其他机械设备和电子设
备生产、销售;与上述业务相关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咨询;纺织品、
纺织原辅材料、化工材料、木材、服装材料、汽车配件的销售;自营
和代理土产畜产品、纺织服装、轻工业品、五金产品、化工产品、运
输工具、机械进出口业务(国家规定的专营进出口商品和国家禁止的
商品等特殊商品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对销
贸易和转口贸易(以上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除外);承办国内展览
和展销会;主办境内外经济技术展览。
主要股东: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股100%。
2.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及本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没有关联关系,也没有其他可
能
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3.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2008 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总资产18,274,116,589.16 元,净资产6,643,475,233.42 元,主营
业务收12,546,018,001.44 元,净利润35,377,567.80 元,净资产收益
率 0.53%,资产负债率 63.65%。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资产概况。
(1)本次出售资产为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ST 凯马B”
股份,该公司注册地为上海,股份数量为35,117,105 股,占该公司总
股本比例的5.49%。该股份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
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
结等司法措施等。
(2)该部分股份帐面价值为31,706,411.63 元,未计提减值准备。
经北京中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估(中锋评报字(2009)第
024 号),该部分股份评估价值为110,064,030.49 元。
(3)公司获得该项股份的时间、方式和价格:
本公司原欠款单位山东光明机器厂和黑龙江富锦拖拉机厂长期
积欠本公司货款,公司分别于2002 年、2004 年向常州市中级人民法
院提起诉讼,后经法院判决执行,将该两家欠款单位分别持有的*ST
凯马B 股股份12,936,891 股和22,180,214 股(合计35,117,105 股)作
价31,706,411.63 元抵偿给本公司。
2.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为一家上市公司,其他股东没有优先受让权。主要股东情况:
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2.91%,主营业务:纺织机
械成套设备和零配件、其他机械设备和电子设备生产、销售,注册资
本242,366.60 万元,设立时间1998 年,注册地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99 号。
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经审计的2008 年主要财务数据:
资产总额238707.26 万元,负债总额170607.08 万元,应收帐款
总额30267.64 万元,担保总额1695 万元,诉讼与仲裁事项涉及总额
9231 万元,净资产58171.57 万元,营业收入384533.63 万元,营业
利润6741.32 万元,净利润3660.33 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净额8085.69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619.99 万元,非经常
损益中主要项目为非流动资产处置收益2796.68 万元,是2008 年公
司出售了下属子公司股权获得的收益。
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未经审计的2009 年一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资产总额274023.36 万元,负债总额203666.58 万元,应收帐款
总额31037.10 万元,净资产61012.10 万元,营业收入121239.96 万
元,营业利润5275.30 万元,净利润2840.55 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12450.57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2934.86 万
元。
3.该部分股份已经北京中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评估,
该评估机构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证书编号:0000130)。
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2008 年度审计机构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有限公司,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审计报告为标准无保留
意见的审计报告。4.本次出售的股份资产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本次交易成交金额:187,174,169.65 元。
支付方式为: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已在股份转让协议签署日将
股权转让总款(含定金5600 万元)划入本公司指定帐户。
协议生效条件: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
单位公章后生效。本协议可以因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而解除或终止。本
公司向恒天提交转让股份过户所需全部文件后20 个工作日内,如果
转让股份没有完成过户,本公司有权解除本协议;非因本公司原因造
成的本协议解除,本公司收取的5600 万元定金不予退还。
2.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200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召
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已与本公告同时披露。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各自的国资部门批准,目前交易双方已准备将
该笔交易上报各自的国资部门。
3.本次交易价格的确定主要是参照中介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以
及该股票近期二级市场价格、近期拍卖、转让成交价格确定的。
独立董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该笔交易未涉及关联交易,交易
价格的确定是参照该股票近期二级市场价格及拍卖、转让成交价格确
定的,极大地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4.受让方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将全部用自有资金来支付所有
款项。
5.本次交易获各自国资部门及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交
易双方将立即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过户手续。五、涉及收购、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交易完成后不会产
生关联交易的情形;不存在与关联人产生同业竞争的情形。
本次出售资产所得款项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本次出售资产交易不涉及本公司股权转让或者高层人事变动计
划等其他安排。
六、收购、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出售资产目的:使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七、备查文件
1.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股份转让协议。
4.评估报告。
常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9 年6 月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