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66 证券简称:海南海药 公告编号:2024-005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 以上股东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东股份被冻结情况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深圳市南方同
正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同正”)持有的公司股份于 2024 年 1 月 24 日
被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轮候冻结,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股份被冻结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股 占其所 占公司 冻结股份是
股东 东或第一大股 本次冻结 持股份 总股本 否为限售股 冻结起 冻结期 轮候机 冻结原
名称 东及其一致行 数量(股) 比例 比例 及限售类型 始日 限 关 因
动人
其中 海南省 财产保
南方 否 133,346, 100% 10.28% 130,825,90 2024- 36 个月 海口市 全
同正 318 0 股为首发 01-24 中级人
后限售股 民法院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累计被冻结 合计占其所持股份 合计占公司总股
数量 比例 本比例
南方同正 133,346,318 10.28% 133,346,318 100% 10.28%
3、本次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原因
公司与海南海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南方同正、重庆同正置业经纪有限责
任公司、刘悉承、邱晓微等发生合同纠纷,因诉讼财产保全需求所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南方同正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亦不是公司第一大股东,其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公司管理产生影响。本次公司向法院申请冻结相关方股份是为了诉讼的财产保全,维护公司及其他股东权益。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法律法规要求督促信息披露义务人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轮候冻结数据表》。
特此公告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