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66 证券简称:海南海药 公告编号:2023-030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南海药”)于 2018 年 4 月
20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 2018 年 5 月28 日召开的 2017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重庆亚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为重庆亚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亚德科技”)提供担保1.5 亿元,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 年;并授权管理层签署相关担保协议。缪秦作为亚德科技的时任法定代表人,为海南海药1.5亿元担保提供反担保,并签署《反担保协议》、《增加反担保措施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4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参股公司重庆亚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的公告》。
亚德科技由于运营资金紧张,未能按期归还银行贷款,造成逾期,相关银行要
求公司依照合同约定履行连带保证责任,截至 2021 年 6 月 3 日公司已代亚德科
技清偿相关银行贷款本金共计 148,787,017 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5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履行对外担保连带责任的公告》。
公司就与亚德科技、缪秦的合同纠纷案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司于 2022年 1 月 20 日收到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案号:
(2022)琼 01 民初 26 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月 21 日披露在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
二、案件判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4日收到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琼 01 民初 26
号一审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
1、限被告亚德科技自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海南海药支付代偿款项148,787,016.81元及相应利息(利息计算方式:截至2022年1月19日,利息合计5,781,224.31元;自2022年1月20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以代偿款项
148,787,016.81元为基数,按年6%计付);
2、限被告亚德科技自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海南海药支付违约金(计算方式:以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本息总额154,097,082.22元为基数,自2022年1月1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每日0.055‰计付);
3、被告缪秦对上述第一项、第二项判决确定的债务以其持有的被告亚德科技全部股权(14,049,803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缪秦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亚德科技追偿;
4、原告海南海药对被告亚德科技提供质押的重庆腾帆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重庆青蓝融智科技有限公司80%股权、重庆云信医疗科技有限公司30.92%股权、海南云信医疗科技有限公司78%股权及这些股权形成的派生权益(包括配股或送股等而形成的权益)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第一项、第二项判决确定的债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判决为一审判决结果,公司和被告如不服该判决可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起上诉,目前相关款项能否收回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2021年已对上述事项全额计提减值,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造成重大影响。
四、诉讼仲裁整体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发生的未结案(不含已达成调解,包含本次诉讼)诉讼共计35起,诉讼标的共计75,226.5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2.19%。上述诉讼案件公司均已按照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处理,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上述诉讼案件中涉及的重大诉讼公司均已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可查看公司披露的相关诉讼公告,除此之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将持续关注案件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特此公告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