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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海药: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2-05-27

海南海药: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566        证券简称:海南海药          公告编号:2022-042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26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5月26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2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5 月 26 日 9:15~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南海大道 192 号海药工业园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王建平

    6、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现场或通过视频方式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通过视频参会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7、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及 2022 年 5 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关于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议案暨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本
次股东大会的内容及大会召集、召开方式、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参加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402,095,881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30.9933%。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400,660,181 股,占上市
公司总股份的 30.882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1,435,700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0.110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1,435,7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110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1,435,700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0.1107%。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4、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通过视频参会方式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列入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2,085,68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99.9975%;反对
10,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02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25,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99.2895%;反对 1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710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

    议案二、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2,085,68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99.9975%;反对
10,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02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25,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99.2895%;反对 1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710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

    议案三、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2,085,68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99.9975%;反对
10,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02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25,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99.2895%;反对 1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710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

    议案四、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2,085,68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99.9975%;反对
10,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02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25,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99.2895%;反对 1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710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

    议案五、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2,082,18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99.9966%;反对
13,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03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2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99.0458%;反对 13,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954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

    议案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2,085,68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99.9975%;反对
10,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02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25,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99.2895%;反对 1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710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

    议案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金融机构贷款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2,085,68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99.9975%;反对
10,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02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25,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99.2895%;反对 1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710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

    议案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2,085,68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99.9975%;反对
10,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02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25,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99.2895%;反对 1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710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

  本议案以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2 年 5 月)》。

  本次股东大会还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五、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的张龙律师和任李晶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一)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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