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66 证券简称:海南海药 公告编号:2021-084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海南海药”)于 2021
年 9 月 24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1〕第 339 号),公司董事会非常重视,及时就关注函关注事项向相关方进行问询核实,《关注函》要求公司就购买的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信托”)发行的“新华信托华晟系列-华穗 19 号单一资金信托”(以下简称“华穗 19 号信托”)发生逾期兑付等情况进行说明,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与新华信托分别于 2020 年 12 月 17 日和 2021 年 6 月 23 日签署补
充协议,延长约定信托期限。请补充说明延长约定信托期限的具体原因,以及你公司履行的相应审议程序。
回复:(一)请补充说明延长约定信托期限的具体原因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为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和整
体收益,购买了华穗 19 号信托,金额为 2 亿元,其扣税后预期收益率 6.3717%/
年。鉴于华穗 19 号信托一直正常支付利息,为提高闲置资金收益,为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延长了华穗 19 号信托的期限。
(二)公司履行的相应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以 9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经营发展计划和资金状况,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自有资金进行
委托理财,有效期为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以内。2019 年 12 月 24 日,公
司购买了华穗 19 号信托,购买金额 2 亿元。截止 2019 年 12 月 24 日,公司连续
十二个月购买理财产品的发生额为 86470 万元,未超过董事会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的授权额度。
1、2020 年 12 月 17 日延长约定信托期限的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9.2 条、9.3 条、9.10
条关于“委托理财”的规定,同时根据《公司章程(2018 年 5 月)》第一百一十
条 关 于 “ 委 托 理 财 ” 的 规 定 , 公 司 2019 年 经 审 计 的 净 资 产 金 额 为
4,630,632,070.66 元,自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授权到期后至 2020 年 12月 17 日,公司新增的委托理财交易发生金额合计为 41025 万元,未达到公司章
程规定的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标准。2020 年 12 月 15 日,经公司 2020 年经营
班子办公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延长华穗 19 号信托期限 6 个月。
2、2021 年 6 月 23 日延长约定信托期限的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9.2 条、9.3 条、9.10
条关于“委托理财”的规定,同时根据《公司章程(2021 年 2 月)》第一百一十
二条关 于“委 托理 财”的 规定 ,公司 2020 年 经审计 的净 资产金 额为
3,971,618,968.03 元,截止 2021 年 6 月 23 日,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的委托理财
交易金额为 20000 万元,未达到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标准。
2021 年 6 月 22 日,经公司 2021 年总经理办公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延
长华穗 19 号信托期限 3 个月。
综上所述,华穗 19 号信托 2020 年 12 月 17 日和 2021 年 6 月 23 日签署补充
协议,延长约定信托期限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但均履行了公司经营层管理会议的审议,审议程序符合深交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请公司自查知悉华穗 19 号信托不能如期兑付的具体时点,说明在信息
披露及合规性方面是否符合《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回复:经自查,2021 年 9 月 23 日,公司收到新华信托的书面通知,因重庆
金赛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金赛”)未能按期支付本金 2 亿元,华穗 19号信托产品将无法如期兑付。
公司在获知信托产品出现兑付逾期当天,即披露了《关于信托产品的风险提示公告》,未违反《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
及合规方面的规定。
三、请公司补充说明华穗 19 号信托的底层资产情况,资金最终投向、是否
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董监高存在关联关系,以及逾期兑付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的影响。
回复:公司向新华信托、重庆金赛进行了核实,根据回函确认,华穗 19 号
信托的底层资产和资金的最终投向均为重庆金赛,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银行贷款。
公司经函证核实,现公司控股股东海南华同实业有限公司、本公司董监高及原控股股东深圳市南方同正投资有限公司与重庆金赛均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将加强对华穗 19 号信托全过程持续跟踪,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法律途径等一切措施督促债务人、担保人尽快履行合同义务,尽最大努力维护好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及资金需求,上述事项尚未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对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