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65 证券简称:渝三峡A 公告编号:2009-023 号
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
2009 年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2.本次会议通知及审议议案在2009 年12 月11 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和巨潮资讯网进行了披露。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9 年12 月26 日上午9 点
2.召开地点:重庆九龙坡区石坪桥正街121 号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苏中俊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6 人、代表股份70,921,796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
决权总股份40.89%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法律顾问出席了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记名方式对会议提案进行了投票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拟将石坪桥生产厂区土地出让给重庆渝富资产管2
理有限公司储备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70,921,79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
权0%。
议案2: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70,921,79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
权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重庆源伟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程源伟、王应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及召开程序合法、出席会
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则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3
2009 年12 月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