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564 股票简称:ST 大集 公告编号:2024-047
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
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ST 大集 股票代码 000564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杜璟 张宏芳、许珂
办公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解放路 103 号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解放路 103 号
传真 029-87481871 029-87481871
电话 029-87481871 029-87481871
电子信箱 000564@ccoop.com.cn 000564@ccoop.com.cn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为大型全国性商品流通服务企业,定位为新时代集成商业运营商,按照中国证监会行业划分所处行业为“批发和零售业”。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涵盖百货购物中心、商超连锁、商贸地产及供应链创新业务,2023 年各项业务均稳中有进,并逐步向好。
1.百货购物中心以实体门店为基础,以“联营+租赁”为主的模式开展门店经营,范围覆盖陕西、海南、江苏、吉林、天津等区域。2023 年,百货购物中心继续聚焦消费者需求变化,在门店布局、品牌结构及顾客服务方面不断优化;同时,积极应对零售环境变化,持续调整转型,拓宽线上购物渠道,满足消费者个性化、多样化、品质化需求。此外,根据公司业务调整转型规划,着力打造线上销售平台,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全渠道发展。2023 年,百货购物中心业务各门店继续优
化业态组合,全力推进招商工作,其中在陕重点企业民生百货商改办取得重大进展,空置率下降 15 个百分点;汉中世纪阳光空置率下降 21 个百分点。
2.商超连锁业务依托电子商务、大数据技术,整合市场优质的商品和渠道资源,建立直采基地,链接更多上下游贸易伙伴,为线下连锁超市及便利店提供运营管理服务,提升终端消费体验。2023 年,公司商超连锁业务继续以顺客隆为主力,借助粤港澳大湾区发展契机,通过打造“生鲜公社”、24 小时供销 AI 智能店等特色门店,拓展生鲜直采基地,深耕品牌经销代理业务,优化供应链业务体系;同时采用直播带货等新零售方式,发力线上业务。顺客隆 2023 年营业总收入同比提升 4.5%。其他商超企业根据公司发展战略,继续以物业租赁模式运营以稳定经营。
3.商贸地产业务专注于国内城市经济带产业物业运营,打造以“商贸物流+综合配套”为主要业态的“商贸物流园”,整合城市及周边商贸物流产业,培育新商贸生态圈,为供销大集商贸、物流、供应链金融等业务提供支撑,推动区域经济均衡发展。2023 年,公司商贸地产业务持续强化资产经营管理,引入行业优质资源,提高经营收益与资产价值。重点物业青岛万邦中心紧抓市南区企业总部经济发展优势,挖掘释放更大的企业效能,全年整体出租率同比上升 8 个百分点,同时,项目成功被列入《青岛市 2023 年度市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名单》,并认定为“万邦中心跨境金融集聚区”。
4. 供应链创新业务通过辐射公司供应链上下游的生产商、代理商、农批市场、电商平台及店铺,共享公司旗下商超、百货等消费者会员资源,围绕生鲜果蔬、酒水及日杂等产品线,开展线上线下零售业务和批发业务。同时紧抓海南自贸港建设契机,深入学习研究海南自贸港加工增值免关税政策,积极探索来料加工业务。2023 年供应链创新业务深化业务变革,在各头部电商平台开设账号/店铺,聚焦营销矩阵打造,并与外部 MCN 机构、达人、精选联盟商家等开展业务合作,线上零售收入同比大幅增长;大力拓展供应链上下游,农特产品销售大幅提升,批发业务收入同比大幅增长。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元
本年末
2023 年末 2022 年末 比上年 2021 年末
末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总资产 28,244,259,398.35 27,830,795,279.88 27,874,207,735.41 1.33% 27,031,237,871.83 27,056,360,763.57
归属于
上市公
司股东 11,208,371,531.77 11,317,284,184.16 11,320,232,177.56 -0.99% 12,212,882,481.22 12,216,395,462.66
的净资
产
本年比
2023 年 2022 年 上年增 2021 年
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营业收 1,399,414,982.80 1,404,575,399.58 1,404,575,399.58 -0.37% 1,663,431,676.28 1,663,431,676.28
入
归属于
上市公 -
司股东 -2,520,136,130.07 -929,965,615.00 -930,530,603.04 170.83% -687,240,027.05 -683,727,045.61
的净利
润
归属于
上市公
司股东
的扣除 -1,586,913,119.87 -981,466,609.07 -982,031,597.11 -61.59% -1,495,729,604.78 -1,492,216,623.34
非经常
性损益
的净利
润
经营活
动产生
的现金 136,202,892.91 26,849,855.37 26,849,855.37 407.28% -376,173,371.39 -376,173,371.39
流量净
额
基本每
股收益 -0.1315 -0.0485 -0.0486 - -0.0359 -0.0357
(元/ 170.58%
股)
稀释每
股收益 -0.1315 -0.0485 -0.0486 - -0.0359 -0.0357
(元/ 170.58%
股)
加权平
均净资 -25.05% -7.92% -7.92% -2.75% -2.74%
产收益
率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财政部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 号)(以下简称“解释 16 号”),“关
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相关内容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本集团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解释 16 号。根据该准则解释的衔接规定,对于在首次施行该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
早期间的期初至该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按该解释的规定进行调整。对于在首次施行该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解释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该解释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