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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大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10-26

ST大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股票代码:000564      股票简称:ST大集    公告编号:2022-099

              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㈠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36 人,注册会计师 1,455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630 人。

    信永中和 2021 年度业务收入为 36.74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26.90 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为 8.54 亿元。2021 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358 家,收
费总额 4.52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10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1 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7 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截止 2022 年 6 月 30 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
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2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32 名从业人员近
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4 人次、监督管理措施 25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4 人次
和纪律处分 0 人次。


    ㈡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薛燕女士,2004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8 年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0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 5 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唐炫先生,1999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7 年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9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8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10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蓓女士,2020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1 年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 1 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参照行业标准及业务量,结合 2022 年度具体审计
要求和审计范围情况支付相关审计费用,审计费用将综合考虑行业收费及公司具体情况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信永中和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信永中和具备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信永中和具有丰富的行业经验、较高的专业水平和较强的合作精神,在担任公司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能够勤勉尽责地开展审计工作,在工作中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切实履行了作为审计机构的职责,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2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信永中和具备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服务的经验,具备独立性和专业胜任能力以及投资者保护能力。鉴于该所具备较好的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能够有效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续聘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10月2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的书面意见;

                                                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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