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564 股票简称:供销大集 公告编号:2024-101
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 日(京财会许可【2011】0056 号)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5 人,注册会计师 165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660 人。
信永中和 2023 年度业务收入为 40.46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30.15 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为 9.96 亿元。2023 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364 家,收
费总额 4.56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建筑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10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信永中和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
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8 次、自律监管措施 4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47 名从业人员近
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 次、监督管理措施 18 次、自律监管
措施 5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季晟先生,2001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5 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王仁平先生,1998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5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蓓女士,2020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 2 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 年审计费用为 470 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 338 万元、内控审
计费用 132 万元。较 2023 年度审计费用同比下降超过 20%,下降原因系综合考虑公
司的业务规模、业务的复杂程度变化等各方面因素,参考市场定价原则,确定 2024年财务和内控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信永中和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信永中和具备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 2024 年 12 月 6 日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信
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