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564 股票简称:*ST 大集 公告编号:2022-037
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重要股东重整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 2021 年 12 月 31 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南高院”或“法院”)
裁定确认《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二十四家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
整计划》”)执行完毕。公司 2021 年 1 月 30 日《关于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自查报告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1-007)(以下简称“《自查报告》”)及 2021 年 2 月 9 日《关
于针对自查报告整改计划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中披露的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可以解决、未披露担保的影响可以消除。就《自查报告》中涉及的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公司已向关联方重整程序申报债权,根据《海航集团有限公司等三百二十一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重整计划》(以下简称“《三百二十一家重整计划》”)的规定将获得现金及信托计划份额清偿(预计解决规模将以信托计划设立后的估值情况为准)。对于信托计划不能足额清偿部分,通过差异化转增安排予以解决;就未披露担保对公司造成的损失,将按照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上述解决方案予以解决。
2. 公司根据自身工作需要及市场投资者关切,一直与海航集团有限公司等三百二十一家公司管理人保持沟通,希望能加快推进信托成立。截至目前,海航集团有限公司等三百二十一家公司重整信托的成立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工作进度将充分考虑到公司完成整改以及正常披露年报的需求,公司将保持高度关注,及时披露进展。
一、公司控股股东、重要股东重整情况及进展
1. 2021 年 2 月 10 日、3 月 13 日海南高院裁定受理债权人对公司控股股东海航
商业控股有限公司及重要股东海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海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海南海岛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青岛海航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长春海航投资有限公司、上海轩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海南海航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的重整
申请,经其重整二债会表决,公司控股股东及上述重要股东、海航集团等公司的重整
计划已经过各表决组通过,详见 2021 年 2 月 10 日、2021 年 3 月 16 日、2021 年 10
月 23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重 整 管 理 人 在 全 国 企 业
破 产 重 整 案 件 信 息 网 http://pccz.court.gov.cn 发布的相关公告。
2. 2021 年 10 月 31 日,海南高院裁定批准《三百二十一家重整计划》,并终止
控股股东海航商控、上述重要股东及其关联方海航集团等公司的重整程序,详见 2021年 10 月 31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重整管理人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 http://pccz.court.gov.cn 发布的相关公告。
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三百二十一家重整计划》的规定,将由发起人作为委托人成立信托计划,并将发起人持有的总持股平台 100%股权及对各业务板块的应收款债权注入信托计划,作为信托财产。信托计划通过总持股平台实现对所有信托底层资产的实控及管理。信托底层资产包括信托计划通过总持股平台实控及管理的全部资产,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各类房屋、土地、在建工程等实物资产,股权投资,
应收账款等其他资产,详见公司 2022 年 3 月 26 日《关于自查公告中所涉事项整改进
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0)。
4. 公司根据自身工作需要及市场投资者关切,一直与海航集团有限公司等三百二十一家公司管理人保持沟通,希望能加快推进信托成立。截至目前,海航集团有限公司等三百二十一家公司重整信托的成立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工作进度将充分考虑到公司完成整改以及正常披露年报的需求,公司将保持高度关注,及时披露进展。
二、风险提示
若海航商业控股有限公司、海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海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海南海岛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青岛海航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长春海航投资有限公司、上海轩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海南海航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三百二十一家重整计划》,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九十三条的规定,法院有权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宣告海航集团等公司破产,届时海航商业控股有限公司、海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海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海南海岛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青岛海航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长春海航投资有限公司、上海轩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海南海航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