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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我家: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02

我爱我家: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560      证券简称:我爱我家      公告编号:2024-010 号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2月2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书面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在董事长兼总裁谢勇先生的主持下,于2024年3月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北京市朝阳区朝来高科技产业园西区创远路36号院8号楼5层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其中通讯方式出席8人,为代文娟女士、郑小海先生、虞金晶女士、邹天龙先生、解萍女士、陈苏勤女士、常明先生、陈立平先生。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与审议,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董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 年修订)》(以下简称“《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修订)》(以下简称“《主板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促进公司安全稳健运营,维护股东、投资者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部分内容进行修改。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全权负责向登记机关办理公司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章程》(2024 年 3 月修订稿)、《<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独董管理办法》《章程指引》《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股票上市规则》《主板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明确股东大会的职责权限,规范其运作程序,提高股东大会的议事效率,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3月修订稿)、《<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独董管理办法》《章程指引》《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股票上市规则》《主板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为明确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履行职责,确保董事会规范、高效运作和审慎、科学决策,充分发挥董事会的经营决策中心作用,促
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保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 年 3 月修订稿)、《<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独董管理办法》《章程指引》《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股票上市规则》《主板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为健全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加强公司的内部控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 年 3 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和分工,保证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公平性、公允性及合理性,促进公司业务依法顺利开展,维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独董管理办法》《股票上市规则》《主板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2023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4 年 3 月修订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加强对外担保管理,有效防范和控制公司资产运营风险,确保公司资产安全,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独董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股票上市规则》《主板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4 年 3 月修订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与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股票上市规则》《主板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4 年 3 月修订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总裁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明确公司总裁的职责和权限,规范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行为,保障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权,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确保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正确性、合理性,公司根据《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主板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总裁工作细则》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
《总裁工作细则》(2024 年 3 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规范其行为,充分发挥其作用,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独董管理办法》《股票上市规则》《主板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4 年 3 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健康运行,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实现内部审计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公司根据《主板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内部审计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该项议案已于同日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内部审计管理制度》(2024 年 3 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回购股份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回购股份行为,切实维护投资者和公司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回购股份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回购股份管理制度》(2024 年 3 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独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公司对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部分委员进行调整,公司非独立董事、副总裁、审计部总经理代文娟女士不再担任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经公司董事长兼总裁谢勇先生提名,拟选举非独立董事解萍女士担任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他委员保持不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

  本次调整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如下:独立董事常明先生(召集人)、独立董事陈立平先生、独立董事陈苏勤女士、非独立董事解萍女士。
  该调整事项已于同日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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