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60 证券简称:我爱我家 公告编号:2020-091 号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天津东银玉衡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天津东银玉衡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东银玉衡”)为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东银玉衡持有本公司190,023,202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8.07%。
2.本公司于2020年12月4日收到东银玉衡《关于拟减持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东银玉衡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70,665,025股,减持比例不高于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次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进行,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次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后3个月内进行,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得减持)。若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3.截至本公告日,东银玉衡所持本公司股份尚未解除限售,限售期限将于2020年12月28日届满,本次减持计划将在前述股份解除限售后实施,减持计划的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
一、股东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天津东银玉衡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2.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日,东银玉衡持有本公司190,023,202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8.07%。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基于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作为交易对方通过2017年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北京我
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股权事项取得的非公开发行股份及该等股份因公司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分派的股份。
3.拟减持数量及比例:东银玉衡本次减持计划拟减持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不超
过70,665,025股,减持比例不高于公司总股本3%。若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按减持比例不变
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5.拟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次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
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进行,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
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预披露公告之日起后3个月内进行,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
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得减持)。
截至本公告日,东银玉衡所持本公司股份尚未解除限售,限售期限将于2020
年12月28日届满,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将在前述股份解除限售后实施。
6.减持价格:根据交易方式及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交易价格确定。
三、相关承诺履行情况
在2017年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北京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股权交易过程中,东银玉衡就本次交易相关事项作出承诺,具体承诺事项及履行
情况如下:
承诺人 承诺内容 承诺 承诺 履行情况
时间 期限
关于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
1.交易对方承诺,本次交易中所提供的材料或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所提供材料和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交易对方承诺,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 [2017]1948 号核准,截至
作为交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2018 年 2 月 5 日,公司发
易对方 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让在昆百大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 2017年 履行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北中的东 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公司 2月26 完毕 京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
银玉衡 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 日 限公司 84.44%股权并募
圳分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 集配套事项已实施完成。
后直接向深交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其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 该承诺已履行完毕。
公司董事会未报送其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深交所和登记结算公司
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其锁定股份自愿
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3.交易对方声明,其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
的、原始的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该等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
原件一致,系准确和完整的,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无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保证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及
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无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在参与本次交易期间,其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监会
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向昆百大披露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并保证该
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该等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违反上述承诺及声明,其对由此而引发的相关各方
的全部损失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限售股份登记已办理完
股份锁定的承诺: 36 个 毕。限售期限自 2017 年
不参与 1.东银玉衡承诺,其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昆百大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月 12 月 29 日开始。持续履
业绩承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2017 行中。截至目前,无违反
诺的交 年 承诺情形。
易对方 2.若本次交易完成后,承诺人担任昆百大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则其通过 2月24
中的东 本次交易取得的昆百大股份的锁定期还需遵守《公司法》关于股份有限公 日 按规
银玉衡 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 定履 截至目前,无违反承诺的
持有该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的限制及其他相关限制。 行 情形
承诺人本次交易所认购昆百大新股的限售期,最终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或深
圳证券交易所的审核要求执行。
持有标的资产股权合法、完整、有效性的承诺:
1.标的公司北京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不存在股东出资不实、抽逃
出资以及其他影响其合法存续、正常经营的情况。
2.作为北京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的股东,承诺人合法、完整、有 本次交易之发行股份及支
交易对 效地持有北京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股权,不存在代其他主体及委 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已经
方中的 托他人持有北京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股权的情形。其依法有权处 2017年 履行 完成,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东银玉 置该部分股权。该部分股权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等权利限制的情 2月26 完毕 已于2017年12月18日过
衡 形,不存在涉及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或者存在妨碍权属 日 户至公司名下。该承诺已
转移的其他情形。 履行完毕。
3.本次交易实施完成前,承诺人将确保标的资产产权清晰,不发生抵押、
质押等权利限制的情形,不发生涉及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
议或者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形。
如果上述承诺不实,承诺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关于 60 个月内不谋求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承诺:
为保证昆百大控制权的稳定性,本次交易完成后,承诺人认可并尊重谢勇
交易对 作为昆百大实际控制人的地位,不对谢勇在昆百大经营发展中的实际控制
方中的 地位提出任何形式的异议。自本次交易完成后 60 个月内,承诺人不谋求 2017年 持续履行中。截至目前,
东银玉 上市公司的控制权,且其中刘田和新中吉文不与本次交易除刘田/新中吉 3月19 60 个月 无违反承诺情形。
衡 文以外的其他交易对方及昆百大其他股东、徐斌和茂林泰洁不与本次交易 日
除徐斌/茂林泰洁以外的其他交易对方及昆百大其他股东、其他承诺人不
与本次交易的其他交易对方及上市公司其他股东通过口头或书面的一致
行动协议、约定或安排谋求共同扩大对昆百大表决权的数量。
关于不担任/不向昆百大推荐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交易对 本次交易完成后 60 个月内,承诺人将不会且不与昆百大其他股东联合向
方中的 昆百大提出提名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议案;本次交易完成 2017年 持续履行中。截至目前,
东银玉 后 60 个月内,承诺人将不会且不与昆百大其他股东联合向昆百大提出罢 3月19 60 个月 无违反承诺情形。
衡 免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