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55 证券简称:*ST太光 公告编号:2013-064
深圳市太光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和申请豁免要约收购事宜
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3年12月16日,深圳市太光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太
光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
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578号),批复内容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以新增319,399,894股股份吸收合并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
份有限公司;
二、核准你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1,186,440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吸
收合并的配套资金。
三、本次吸收合并并募集配套资金应当严格按照报送我会的方案及有关申请
文件进行。
四、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本次吸收合并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相关手
续。
六、本批复自下发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七、你公司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生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遇重大
问题,应当及时报告我会。”
同日,本公司接到神州数码软件有限公司通知,神州数码软件有限公司收到
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神州数码软件有限公司公告深圳市太光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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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报告书并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577号),就豁免
其要约收购义务事项批复如下:
“一、我会对你公司公告深圳市太光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无异议;
二、核准豁免你公司因非公开发行股份而持有深圳市太光电信股份有限公
司194,770,055股股份,约占该公司总股本45.17%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三、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你公司应当会同深圳市太光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
续。
五、你公司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生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重大事项,应当及
时报告我会。”
本公司将按照上述核准文件的要求和本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本次重大
资产重组的后续事宜,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由于公司2012 年度经审
计的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 修订)》的有
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13年5月2日对公司股票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特
别处理。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后,如果公司2013 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继续为负值,
公司将面临股票暂停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太光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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