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53(200553) 证券简称:安道麦A(B) 公告编号:2023-11号
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华永”)为本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以及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德勤华永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并保证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始终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德勤华永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完成了公司委托的相关工作。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德勤华永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2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合计 320 万元,2023 年度审计费用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由董事会与德勤华永协商确定。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德勤华永向公司提供了如下基本信息。
1. 机构信息
1.1 基本信息
德勤华永前身是 1993 年 2 月成立的沪江德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02 年更名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12 年 9 月经财政部等部门
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德勤华永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222 号 30 楼。
德勤华永具有财政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经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准从事 H股企业审计业务。德勤华永已根据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德勤华永过去二十多年来一直从事证券期货相关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德勤华永首席合伙人为付建超先生,2022年末合伙人人数为 225人,从业人
员 6,667 人,注册会计师 1,149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250 人。
德勤华永 2021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 42亿元,其中审计业务
收入为人民币 33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 7亿元。德勤华永为 61家上市公司提供 2021 年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 2.8 亿元。德勤华永所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德勤华永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本公司同行业客户共 23 家。
1.2 投资者保护能力
德勤华永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符合相关规定。
德勤华永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1.3 诚信记录
德勤华永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德勤华永曾受到行政处罚一次,行政监管措施两次;十四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一次,四名从业人
员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一次;一名 2021 年已离职的前员工,因个人行为于 2022年受到行政处罚,其个人行为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
2.项目信息
2.1 基本信息
签字注册会计师季宇亭先生自 2020 年加入德勤华永,长期从事审计及与资
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季宇亭先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 15 年,曾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并担任签字注册会计师,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质量控制复核人范思雯女士自 2000 年加入德勤华永,长期从事审计及与资
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范思雯女士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 22 年,曾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并担任项目合伙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赵静远女士自 2015 年加入德勤华永,长期从事审计及与资
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赵静远女士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 7 年,曾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2 诚信记录
根据德勤华永的说明,德勤华永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2.3 独立性
德勤华永及以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2.4 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是以德勤华永合伙人及其他各级别员工在本次审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成本为基础并考虑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风险等因素而确定。2022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合计 320 万元,2023 年度审计费用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由董事会与德勤华永协商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根据德勤华永对其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相关的陈述和保证,经核查,公司审计委员会一致认为德勤华永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德勤华永为公司2023 年度财务报表以及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鉴于德勤华永保证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进行审计,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表及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我们事前认可聘请德勤华永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提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次续聘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本次续聘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9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以 5 票同
意,0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23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德勤华永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4.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董事会决议;
2. 审计委员会 2023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签署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4.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
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明、执业证照和联系
方式;
5.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