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51 证券简称:创元科技 公告编号:ls2024-A69
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激励对象 1 名,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 40,600 股,占回购注销前
公司总股本的 0.01%,回购价格为 5.15 元/股,回购资金总金额为 209,090 元。
2、截至 2024 年 11 月 22 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完成了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403,984,805 股减至 403,944,205 股。
公司于 2024 年 08 月 16 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并于 2024 年 09 月 05 日召开了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1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40,600 股,公司已于近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上述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1 年 11 月 05 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一次临时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预案》等相关预案(公告编号:ls2021-A52),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 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预案(公告编号:ls2021-A53),监事会对
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1 年 11 月 06 日至 2021 年 11 月 15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
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网站和公告栏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共计 10 天,公司员工可向公司监事会提出意见。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三)2022 年 01 月 18 日,公司收到苏州创元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转
发的《市国资委关于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苏国资考〔2022〕1 号),苏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则同意公司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编号:ls2022-A01)。
(四)2022 年 01 月 29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ls2022-A06),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并对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五)2022 年 02 月 11 日,公司召开了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发布《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ls2022-A10)。
(六)2022 年 02 月 14 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二次临时会
议及第十届监事会 2022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告编号:ls2022-A11、ls2022-A12),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七)2022 年 02 月 23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ls2022-A15),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为 3,904,400 股,授予对象为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任职的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骨干人员,合计 57 人。授予价格为 5.29 元/股,本
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22 年 02 月 14 日,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
日为 2022 年 02 月 28 日。
(八)2024 年 02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
和第十届监事会 2024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告编号:ls2024-A02),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符合可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57 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301,456 股,本次不存在未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九)2024 年 03 月 08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ls2024-A11),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共计 57 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为 1,301,456 股,股份上市流通日为 2024 年 03 月 12 日。
(十)2024 年 08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十届监
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告编号:ls2024-A38)、《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告编号:ls2024-A39),激励对象中 1 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40,600 股。
(十一)2024 年 09 月 05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ls2024-A51),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公司未收到债权人要求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请求。
二、回购注销原因、数量、价格、资金来源
(一)回购注销原因及数量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合同到期等个人原因而离职,且未造成负面影响的,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和回购时股票市场价格(董事会审议回购事项前 1 个交易日公司标的股票交易均价)的孰低值回购处理。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拟对上述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40,6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占本次激励计划涉及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1.04%,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 0.01%。
(二)回购价格及调整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
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
股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2023 年 05 月 31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3 年 07 月 22 日公司披露了《2022 年年度分红派息实
施公告》,公司 2022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03,984,805 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70 元人民币现金。该利润分配预案已于 2023
年 7 月 28 日实施完毕。
2024 年 05 月 30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4 年 06 月 27 日公司披露了《2023 年年度分红派息实
施公告》,公司 2023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03,984,805 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70 元人民币现金。该利润分配预案已于 2024
年 7 月 4 日实施完毕。
根据上述规定,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如下调整:
P=P0-V=5.29 元/股-0.07 元/股-0.07 元/股=5.15 元/股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
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三)回购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人
民币 209,090 元。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 比例 变动数量 股份数量
(股) (%) (股) (股) 比例(%)
一、 有限售条件股 2,649,149 0.6558 -40,600 2,608,549 0.6457
份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 比例 变动数量 股份数量
(股) (%) (股) (股) 比例(%)
高管锁定股 46,205 0.0114 0 46,205 0.0114
股权激励限售股 2,602,944 0.6444 -40,600 2562344 0.6343
二、 无限售条件股 401,335,656 99.3442 0 401,335,656 99.3543
份
三、股份总数 403,984,805 100 -40,600 403,944,205 100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完成情况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进行了
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衡验字(2024)00102 号)。经审验,截至 2024
年 11 月 08 日止,公司以货币资金支付了此次限制性股票激励回购款项合计人民
币 209,090.00 元,其中:减少注册资本人民币 40,600.00 元,减少资本公积人
民币 168,490.00 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03,944,205.00 元,累计实收
资本(股本)为人民币 403,944,205.00 元。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上述限制性股
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