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551 股票简称:创元科技 编号:ls2020-A19
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 2020 年 3 月 25 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 2019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的
更正公告》(公告编号:ls2020-A15),于 2020 年 4 月 17 日披露了《关于召开 2019
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ls20-A15)。
2、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4 月 22 日(星期三)14:3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4月22日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 年 4 月 22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苏桐路 37 号公司七楼会议室
4、表决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刘春奇董事长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8 人,代表股份 161,149,403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40.2793%。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 人,代表股份 154,271,044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38.5600%;通
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3 人,代表股份 6,878,359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1.7192%。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和列席了会议。江苏竹辉律师事务所朗一华律师和陈瑶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议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书面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二)议案的表决结果:
1.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0,138,24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725%;反对 930,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5775%;弃权 80,45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9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013,19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3900%;反对 930,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1636%;弃权 80,45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464%。
表决结果:通过。
2.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0,138,24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725%;反对 930,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5775%;弃权 80,45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9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013,19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3900%;反对 930,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1636%;弃权 80,45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464%。
表决结果:通过。
3.关于选举张国辉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0,138,24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725%;反对 930,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5775%;弃权 80,45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9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013,19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3900%;反对 930,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1636%;弃权 80,45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464%。
表决结果:通过。
4.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0,138,24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725%;反对 1,011,15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627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013,19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3900%;反对 1,011,15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61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5.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4,588,64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5.9288%;反对 6,560,75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4.071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463,59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3.6006%;反对 6,560,75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6.399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6.关于与胥城公司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股东苏州创元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 143,125,054 股,为关联股东,回避了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013,19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4.3900%;反对 930,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5.1636%;弃权 80,45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46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013,19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3900%;反对 930,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1636%;弃权 80,45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464%。
表决结果:通过。
7.关于为参股公司创元数码提供担保事项的议案。
关联股东苏州创元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 143,125,054 股,为关联股东,回避了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013,19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4.3900%;反对 930,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5.1636%;弃权 80,45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46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013,19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3900%;反对 930,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1636%;弃权 80,45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464%。
表决结果:通过。
8.关于授权公司经营层择机处置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0,138,24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725%;反对 1,011,15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627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013,19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3900%;反对 1,011,15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61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属于普通决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或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上,独立董事俞铁成先生代表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进行述职,向股东大会提交了《独立董事 2019 年度述职报告》,对 2019 年度公司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发表独立意见等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报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竹辉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朗一华、陈瑶
3、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竹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此页无正文,为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签章页)
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