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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铃汽车:江铃汽车十届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09-25

江铃汽车:江铃汽车十届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  000550      证券简称:  江铃汽车    公告编号:  2021—052
            200550                    江铃 B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十届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通知情况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1 年 9 月 14 日向
全体董事、监事、执行委员会成员及相关人员发出了书面会议通知。

  二、会议召开时间、地点、方式

  本次董事会会议于 2021 年 9 月 24 日在南昌江铃汽车大厦 20 楼第二会议室
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董事会出席会议情况

  应出席会议董事 9 人,实到 6 人。董事 Thomas Peter Hilditch 先生未出席本
次会议,他授权副董事长王文涛先生代其行使表决权;董事金文辉先生未出席本次会议,他授权董事长邱天高先生代其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李显君先生未出席本次会议,他授权独立董事陈江峰先生代其行使表决权。

  四、会议决议

  与会董事经过讨论,通过以下决议:

  1、经总裁提名,董事会批准许兰锋女士任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批准聘任伍杰红女士为公司副总裁、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秘书。上述人事变动自 2021 年 10月 1 日起生效。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2、因工作变动,董事会决定李伟华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财务总监、执行委员会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秘书、翰昂汽车零部件(南昌)有限公司董事。经公司总裁提名,董事会批准聘任朱浏俊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执行委员会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秘书、翰昂汽车零部件(南昌)有限公司董事。此项人事变动自
2021 年 10 月 1 日起生效。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3、董事会批准授权公司财务总监朱浏俊先生在担任本公司财务总监期间全权处理本公司与各金融机构之间的银行事务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公司独立董事李显君先生、陈江峰先生、王悦女士一致同意上述人事议案。
  上述变动后,李伟华女士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李伟华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许兰锋女士简历

  许兰锋女士,1969 年生,拥有江西工业大学锻压工艺及设备工学学士学位和对外经贸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现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裁。许兰锋女士曾任本公司车架厂副厂长,制造部副部长、部长,总裁助理

  许兰锋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近三年未因违反证券市场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而受到行政处罚。许兰锋女士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许兰锋女士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条件。

  伍杰红女士简历

  伍杰红女士,1976 年生,拥有南昌大学财务管理专业管理学学士学位和江西财经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伍杰红女士曾任本公司财务部部长助理,内部审计办公室主任,财务部部长,福特亚太非总部财务经理,本公司计划管理部部长,总裁助理。

  伍杰红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近三年未因违反证券市场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而受到行政处罚。伍杰红女士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伍杰红女士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条件。

  朱浏俊先生简历

  朱浏俊先生,1982 年生,拥有南京大学会计专业学士学位和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金融工程硕士学位。朱浏俊先生曾任福特亚太产品项目财务经理、利润分析经理、行政及 IT 财务总监、产品项目财务总监,吉利汽车公司瑞典中欧研发中心副财务总监,拜腾新能源汽车公司财务总监,福特中国业务发展高级经理、电动车业务财务总监、电动车战略合作发展总监。

  朱浏俊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近三年未因违反证券市场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而受到行政处罚。朱浏俊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朱浏俊先生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条件。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李显君先生、陈江峰先生、王悦女士就公司十届六次董事会会议上审议的人事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前,已知晓会议内容;

  2、对李伟华女士的解聘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3、 经审阅伍杰红女士和朱浏俊先生的个人履历,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之情形以及其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情形;对伍杰红女士和朱浏俊先生的聘任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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