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46 证券简称:金圆股份 公告编号:2022-084 号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已获 2022 年 04 月 21 日召开的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在公司实施
本利润分配预案前,若公司股本总额有变动,公司将以最新股本总额为利润分配的股本基数,并根据分配比例(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2 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派送红股。)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金额进行调整。
2、按照 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
权益分派,2021 年度公司派发现金股利总额为 15,552,965.24 元,以目前公司总股本 780,781,962 股计算,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派发的现金红利为 0.0199197 元。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199197/股(最终除权除息价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实行四舍五入)。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
1、经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公司总股本 780,781,962 股,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 3,133,700 股,
以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后的股本 777,648,26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20 元(含税),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人民币15,552,965.24 元(含税)。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没有发生变化,分配比例不进行调整。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
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不超过
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本次实施的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公司总股本 780,781,962 股,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 3,133,700 股,以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股份后的股本 777,648,26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2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15,552,965.24 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18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4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2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 年 6 月 15 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2 年 6 月 16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2 年 6 月 1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2
年 6 月 16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896 金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 00*****304 赵辉
3 01*****360 邱永平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1 年 06 月 06 日至登记日:2021 年
06 月 15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虹路 1750 号信雅达国际 1 幢 30 层公司董
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杨晓芬
咨询电话:0571-86602265
传真电话:0571-85286821
七、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权益分派预付款通知;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06 月 0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