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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546 深市 金圆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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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圆股份: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公告日期:2018-01-03

证券代码:000546           证券简称:金圆股份           编号:临2018-001

                       金圆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金圆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月2日收到公司副

总经理邱永平先生、董事会秘书王函颖女士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邱永平先生、王函颖女士计划在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减持部分公司股份,减持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本次减持计划具体内容如下: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邱永平、王函颖

    2、持股情况:

    截止2018年1月2日,邱永平先生共计持有公司股份27,610,606股,占公

司股份总数3.8635%;其中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6,902,651股,占公司股份总

数0.9659%;高管锁定股20,587,95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2.8809%;股权激励限

售股份12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0.0168%。

    截止2018年1月2日,王函颖女士共计持有公司股份120,000股,占公司股

份总数0.0168%;其中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0.0042%;

高管锁定股3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0.0042%;股权激励限售股份60,000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0.0084%。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目的:自身的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

    (1)2014年公司向金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康恩贝集团有限公司、邱永平、

方岳亮、陈国平、闻焱、陈涛、赵卫东、范皓辉、胡孙胜等10名对象发行股份,

收购其合计持有的青海互助金圆水泥有限公司100%股权,并于2014年12月9

日完成了新增股份上市工作。

    (2)邱永平先生、王函颖女士为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共计授予邱永平240,000股,王函颖120,000股。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

    5、拟减持数量及比例:邱永平先生拟减持不超过6,902,651股,减持比例不

超过公司股份总数0.97%;王函颖拟减持不超过30,0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

股份总数0.0042%。若上述计划减持期间内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

动事项,则减持股份数量作相应调整。

    6、价格区间:本次减持未设置价格区间

    三、股东相关承诺

    邱永平先生在公司2014年重大资产重组时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如下:

    (1)本人在本次发行中认购的股份锁定至下述日期:补偿期限内(即2014

年度、2015年度及2016年度)的各项盈利预测补偿(如有)均实施完毕之日;

在前述锁定期结束之前,不以任何方式转让本人在本次发行中认购的股份。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2)补偿期限内第一个会计年度,本人为补偿主体,本人应承担的补偿比例为本人对互助金圆的持股比例;补偿期限内第二和第三个会计年度(包括当期盈利预测补偿及期末减值额的补偿),本人如为补偿主体,应承担的补偿比例=本人当期所持有的本次发行的仍处于锁定期的股份/当期全部补偿主体所持有的本次发行的仍处于锁定期的股份之和。(3)在本人为补偿主体时,本人对其他补偿主体在该会计年度内应承担的补偿责任承担连带责任。

    邱永平先生已严格履行了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未有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邱永平先生所持有的非公开发行股份已于2017年6月19日解除限售。

    除此之外,邱永平先生持有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公司股份240,000股,其中120,000股已于2017年4月28日解除限售,目前仍持有股权激限售股120,000股。王函颖女士持有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公司股份120,000股,其中60,000股已于2017年4月28日解除限售,目前仍持有股权激限售股60,000股。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上述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四、其他事项

    1、邱永平先生、王函颖女士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2、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规定的情况。

    3、邱永平先生、王函颖女士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全部或部分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一定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4、邱永平先生、王函颖女士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减持股份,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金圆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