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46 证券简称:金圆股份 编号:临2017-059号
金圆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2016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
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司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延期概述
2016年7月28日,金圆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公司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
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该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将于2017年7月27日届满。
2017年1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金圆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16年度非
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调整了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中的偿还银行贷款的金额、募集资金总额及本次发行股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年 1月 17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调整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公告》。
2017年2月22日,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但尚未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的书面核准批文。
2017年 6月 8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实施2016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调整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的公告》。公司2016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
施完毕,公司对2016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进行相应调
整:本次发行价格由不低于8.65元/股调整为不低于8.15元/股,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数量由不超过140,115,606股股票(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148,711,656股股
票(含本数)。
鉴于上述情况,公司于2017年7月1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
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
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
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宜的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延长2016年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使股东大会决议和授权有效期延长至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上述议案之日起12个月后到期。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除延长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授权内容及范围等其他内容均保持不变。
二、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书
面核准文件,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特此公告。
金圆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12日